【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莫把村规民约当“表演道具”
在村里跑,是不是经常有花花绿绿的“村规民约”映入眼帘。
那天村口大爷的话,让我发愣。
他指着公告栏里崭新的村规民约说,“这玩意儿谁也不当真,是写给你们看的”。
我突然反映过来,村规民约在很多地方,已经变成“表演道具”了。
上级检查时拍拍照,开现场会时念一念,“表演”结束后就挂在那里积灰。
我们太小瞧村规民约了。
在乡村治理中,有一些问题是只能用村规民约来解决的。
如楼道纠纷,乱扔垃圾,高价彩礼,豪华丧葬等等,这些生活中躲不开、带来无尽困扰的问题,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被解决的。
法律强制力不太使得上劲,行政命令又管不到这么细,找警察是小题大做,靠村干部说教又没约束力。
这些发生在村民鼻子底下,极容易发生邻居间摩擦的事情,用村规民约来解决问题最合适。
然而,一些与解决问题背道而驰的做法,在基层大行其道,应该予以纠正。例如,
-有的人把村规民约误认为是行政规定。有的领导想禁止什么,就以村规民约的名义单方面公布和执行。
-有的村规民约瞄不准问题。这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就是用来应付上级的,做做样子糊弄大家的。
-这就导致出现大量抄来的村规民约。条款空洞,语气吓人,实际上又无法落实。所以被村口大爷看穿了,对我们进行了揶揄。
村规民约是解决问题的工具。
瞄不准现实问题的村规民约,是没有存在价值的。
村规民约不仅要瞄准问题,还要注意发动群众参与,一起研究问题,讨论对策,细化具体条款。
-你不能简单让村干部写好了“村规民约”,群众只是签字。这样他是不会认的,签了字也是不会在意、不会执行的。
-村规民约来自大家的磨合。谁磨合,村民自己的磨合。如何磨合,反复召开院坝会、火塘会,让老人说传统,让年轻人谈想法,让外出务工人通过视频连线提建议等。这是又慢又麻烦的事情。但能把分散的想法逐渐归拢,达成共识,最后总结成可以实际操作的规定。
-磨合是热闹事。因为多数村民不点头,有些条款写了也白搭。磨合可能是笑眯眯的,也可能苦兮兮的,有时会一起吵架,也可能会很麻烦。但是必须磨合,因为磨合不过关,今后执行可能就是松垮垮。
-还有一个问题是,可能没有人居间主持协调。而协调是个技术活,协调技术和协调人被很多人忽视了。
-千万不要被抄来的“高大上”所迷惑。群众自己磨合的东西最重要,群众接受和愿意执行村规民约最重要。一旦接受了抄来的“高大上”,你就掉入了村规民约是“表演工具”的坑。
好东西是修改出来的。村规民约也是要逐渐修改才能完善的。
不仅要在第一次制订村规民约的时候,反复讨论,反复权衡,大家共同制订相关条款。还要注意定期回顾村规民约的执行效果,及时讨论修改相关条款。
一年一年的总结复盘和修改,把村规民约逐渐变成一个大家自然而然接受的长期规则,这是可持续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村规民约本身是靠“先说断、后不乱”来实现公共事务管理效果的。
所以,要在问题出现之前,率先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大家如何做。
“先说断”是大家一起制订规则在先,是大家一起当众承诺要遵守规则。
“后不乱”是强调有了规则必须遵守。即便遇到大家都愿意改变规则的情况,也是修改规则在先,依据规则执行这一条不能乱。
实际操作中,会有人热衷于处罚,这也有点走偏了。再次强调,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靠改变村民行为方式来做到的。因此,处罚不是重点。比如,草原社区规定牲畜不能进入封管区,但牲畜不是人,越界的可能性大。如果牲畜主人不断采取措施、改善措施,管住了牲畜不再进入封管区,大家一般都不去计较,算是这项规定得到了遵守和执行。再如,一户牧民养殖牲畜数量超出了规定数量,按规定要在一周内把多余的牲畜处理掉。但牧场地处边远,集市有时候是10天或15天才有“赶场”,这时稍微超期出售也属正常,所以他在2-3周内处理了多余牲畜,也算是执行了村规民约的。这是民间做事的一个特点。
说到底,村规民约就是村民自己定的“社群规则”,不用那么高大上,不用那么漂亮,只要大伙儿认、愿意守、能管用,能解决问题,就是最好的。
你没发现,村规民约所管理的事情,都是传统“自上而下”管理方式“力有不逮”的事情吗?我们正在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促进社区的和谐共管。来自群众建议,由群众商量决定村规民约管理条款,平等协商的过程,把群众从“被治理者”转化为“共治参与者”,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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