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双创”工作县领导分包路段和路长单位责任制的通知
淅川县“双创”工作指挥部文件
淅双创〔2017〕4号
淅川县“双创”工作指挥部
关于在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双创”
工作县领导分包路段和路长单位责任制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发挥各县直单位对“双创”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形成全民共建、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确保“双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在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双创”工作县领导分包路段和路长单位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路长单位责任制是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双创”工作任务落实明确到路长单位、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道路划分见附件),上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路长责任制”的主要负责人。路长单位负责按照县“双创”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标准,组织、督导辖区街道(乡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分包道路创建目标任务,引导沿路单位、市民开展群众性共建活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分包道路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
2、督导推进分包道路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小广告清理、氛围营造以及城市的规范管理等创建任务的落实。
3、落实“门前六包”管理责任制,推动分包道路管理的长效化。
4、组织沿路单位、市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形式多样的“双创”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标准、时限、奖惩“四个到位”。同时,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有关创建情况的联络沟通。各单位要将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上报县“双创”工作市容秩序提升和背街小巷整治专项工作组。以后每月下旬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县“双创”工作市容秩序和背街小巷整治专项工作组。
2、健全工作推进制度。各单位要迅速与承担创建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对接,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推进会、现场会,针对分包路段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双创”整治行动,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原则上,路长单位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每月不低于两次,主管领导现场办公每周不低于一次,对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
3、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对分包路段存在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促提升。
4、落实督导检查制度。各路长单位要加强对分包路段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对工作不配合、工作进展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考评奖惩
1、对路长单位的考评依照“好、中、差”三个层次实行定性考评。每月由市容秩序提升和背街小巷整治专项工作组牵头,会同相关专项工作组对各路长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初步评价,上报县“双创”工作指挥部进行总体评价后,确定路长单位的月度考评成绩。
2、每月对月评为“好”的路长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月考评为“差”的路长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对连续两个月评定为“差”、排名末位的单位,按照“双创”工作有关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挂黑旗进行整治。
附件:县领导及县直单位分包城区道路一览表
淅川县“双创”工作指挥部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县领导及县直单位分包城区道路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至点 |
分包领导 |
牵头领导及 路长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新建路 |
体育场红绿灯口至 范蠡大道 |
曲 岩 |
曲 岩
县委办 |
县委机关事务局、县纪委、人武部、县工会、工商联、群工部、巡察办、老干部局、妇联、团县委、科协、档案局、史志办、城管局、编办、食药监局、市场发展中心、党校、邮政局 |
2 |
顺风路 |
信用联社路口至 新建路 |
孙富国 |
||
3 |
丹江大道 |
一桥西头至 范蠡大道 |
吴云涛 |
||
4 |
人民路 |
二桥东头至 范蠡大道 |
周兴中 |
||
5 |
健康路 |
农行路口至 丹江大道 |
梁瑞玲 |
||
6 |
东滨河路 |
三桥至 东滨河路南坝头 |
崔金亮 |
||
7 |
楚都大道 |
方圆酒店路口至 新公安局 |
梁玉振 |
梁玉振
宣传部 |
文广新局、广电中心、文明办、文联、新华书店、移民局、中线办、库区资源管理局、旅游局、行政审批中心、县社 |
8 |
淅荆路 |
淅西路口至 钒矿桥西头 |
李道峰 |
||
9 |
富强大道 |
金蓝湾红绿灯口至上集铁庙村 |
辛泽涛 |
||
10 |
前进路 |
丹阳路至 龙城花园二期西 |
衡尚武 |
||
11 |
丹阳路(东风路) |
范蠡公园西门口至北岗转盘 |
朱林森 |
朱林森
政法委 |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防空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减公司 |
12 |
工业大道 |
渠首大道至 范蠡大道 |
高宛梅 |
||
13 |
淅减路 |
范蠡大道至 丹水快速通道 |
王建军 |
||
14 |
淅西路 |
淅西路口至 花果山庄 |
杨鹏程 |
||
15 |
渠首大道 (上九路) |
钟观石灰窑路口至淅西路口 |
方建波 |
方建波
政府办 |
政府机关事务局、接待办、民宗局、楚都饭店、人社局、社保局、审计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公安局、建投公司、教体局、信息工程学校、县一高、县二高、县五高、卫计委、县医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卫校、体育中心、湿地保护处 |
16 |
汽运路 |
解放路至鹳河路(宛运公司门前路) |
张景臣 |
||
17 |
鹳河路 |
范蠡大道至 水泥厂路口 |
邵书燕 |
||
18 |
龙泉路 |
信息工程学校至 新建路 |
胡春明 |
||
19 |
公园路 |
范蠡公园东门口至 范蠡大道 |
孙林儒 |
||
20 |
老街路 |
房管局至 东滨河路 |
韩国强 |
||
21 |
蠡 街 |
红旗路口至 范蠡公园西门口 |
李建军 |
||
22 |
狮子路 |
台北莎罗至 健康路 |
闫天华 |
||
23 |
丹淅路 |
双桥至健康路 (丹淅信用社门前路) |
张 明 |
||
24 |
丹江大道一桥西段 |
一桥西头至 X011线路口 |
王培理 |
王培理
工信局 |
人大办、安监局、电业局、质监局、城区工业园办、香九厚工业园办、城镇集体联社、社会化车站、宛运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淅水集团、淅药公司 |
25 |
一桥附桥 |
一桥东头至 渠首大道 |
柳震奇 |
||
26 |
一桥 南侧路 |
渠首大道至 东滨河路 |
|||
27 |
煤建路 |
范蠡公园西门口至 鹳河路 |
郑建纲 |
||
28 |
金榜路 |
西滨河路至永安路 (县一高门前路) |
秦振才 |
||
29 |
红旗路 |
鹳河路至 范蠡大道 |
李培迁 |
李培迁
商务局 |
交通局、招商局、烟草局、盐业局、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外贸公司、医药公司、中石油淅川分公司、中石化淅川分公司 |
30 |
园区路 |
造纸厂路口至 工业路 |
王定乾 |
||
31 |
商圣路 |
商字广场至 南阳路 |
黄长林 |
||
32 |
解放路 |
丹江大道至 前进路 |
陈太良 |
||
33 |
南阳路 |
罗池贯加油站路口 至西坪头红绿灯口 |
李廷伟 |
李廷伟
发改委 |
政协办、统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物价办、规划局、房管中心、粮食局、公路局、铝业集团、福森集团 |
34 |
范蠡大道(东环路) |
淅西路口至 西坪头红绿灯口 |
刘九利 |
||
35 |
钟观路 |
石灰窑路口至 罗池贯加油站路口 |
田永潮 |
||
36 |
荆楚路 |
香樟园路口至 渠首大道 |
彭 硕 |
||
37 |
平安路 |
丹江大道至金榜路 (金河小学门前路) |
朱彦平 |
朱彦平
农 办 |
统战部、银监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电灌局、航运中心 |
38 |
长安路 |
丹江大道至金富路 (人行东侧路) |
冀建成 |
||
39 |
西滨河路 |
金富路至三桥 |
徐 虎 |
||
40 |
永安路 |
金蓝湾红绿灯口至 金河大道 |
罗建伟 |
||
41 |
金政路 |
平安路至永安路(镇政府门前路段) |
王 稚 |
王 稚
人 行 |
组织部、工商联、银监办、农发行、工行、农行、建行、信用联社、村镇银行、中原银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邮储银行 |
42 |
金水路 |
平安路至 永安路 |
邓文清 |
||
43 |
X011线 |
二桥东头至 金河大道 |
刘建国 |
||
44 |
金富路 |
移民生态苑路口至西滨河路 |
张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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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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