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采取“123措施” 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积极采取“123措施” 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近年来,淅川县财政局持续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管力度,积极主动采取“123措施”,对全县2016-2020年扶贫资金形成的31.6亿元扶贫项目资产开展联合清查,进行确权移交,明确管护责任,确定收益分配办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组建一个机构。成立淅川县扶贫资产管理专班,由县常务副县长负责,抽调政府办、财政、扶贫、发改、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班办公室,聚焦组织、梳理、清查、登记、核对、公示、移交、建账等八个方面,高效推进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专人专责、专事专做、专班推进。
做好二个重点。主要采取“线上+线下”、“专业+综合”双模式,高效推进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澄清资产底子,规范登记确权。“线上+线下”(线上,即开发县级扶贫资产绩效管理平台;线下,即实地核查项目状况)。“专业+综合”(专业,即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参与清产核资;综合,即整合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等部门力量,成立综合研判组参与清产核资)。
明确三项规定。一是完善管理制度。配合县政府办出台了《淅川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淅政办〔2021〕23号),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范围、资产性质、确权登记、管护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处置管理等方面具体细化。二是规范收益分配。高度关注光伏项目、气调保鲜库、游客服务中心等经营类资产的收益上缴及分配,配套出台相关的管理细则,督促业主部门及时上缴收益,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分配”的原则,不断巩固扶贫项目成果。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多次对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行业部门按期整改,从而全面掌握扶贫资产现状,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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