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2021年1号)
根据国务院《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返乡人员管控。“非必要不返淅”。确需返淅的,自1月22日至3月8日春运结束,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淅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自行在家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将个人身体状况定时报告给村医),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人员是指:一是省外返乡人员;二是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2.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检测。 3.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各类返乡人员的报备、排查、网格化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纳入村(社区)健康监测。由村(社区)负责将所有返乡人员送至乡镇(街道)卫生院采样,并落实日报告、日监测制度。 4.个体诊所、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抗病毒、抗感染药物和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就近转入乡镇卫生院或县直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断。 5.强化个人自我防护,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科学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6.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
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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