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坡镇土地流转政策答疑 来源:厚坡镇 发布时间:2023-07-25 12:07: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在厚坡镇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制定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对其中政策进行解答: 1、租金标准。土地租金前两年按照800元/亩的价格支付,两年后群众若愿意按照每亩地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的标准,在收割后以当年当地粮食市场价格(不得低于国家保护价且租金标准不得低于800元/亩)支付租金,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河南淅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后执行。 2、租赁年限。合同年限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3、租金支付。第一年自本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10月1日前将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位。随后在每年10月1日前支付该年度租金。 4、流转模式。各村民小组通过集体决议和委托的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村委会,县政府出资成立河南淅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5、农机服务。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机合作社,将村民自有农机全部纳入管理,与河南淅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农机。 6、惠农政策。涉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仍归原有群众所有。 7、务工就业。同等条件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用工的优先使用本地人。 8、违约处理。流转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超过1个月,经村委会催告后仍不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本合同下的土地。流转公司经营期间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种植物、附属物村委会有权无偿收回,流转公司对此无异议。 9、其他。流转后土地产生的秸秆本村村民可以免费使用,原有群众土地可以免费埋坟上坟。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