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方案
为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年薪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要求,依据《淅川先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年薪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厚坡镇制定该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厚坡镇36个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备注:在岗且已录取公务员(事业编)的党支部书记或者乡镇下派的公职人员担任村负责人的不享受该政策。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不搞平均分配,不搞平衡轮流,坚持注重实绩,从优从先,多劳多得。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的不得享受村支书绩效奖励。
1、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违法违纪行为接受调查的;
3、年度确定为软弱涣散村的;
4、因环保、民生、拆迁、应急、信访、舆情等工作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5、因工作不力,造成我县在上级重点工作的检查、考评、排序中受到影响的;
三、考核方法
(一)实绩考核
由厚坡镇党委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计分,共有党的建设工作(20分)、产业发展(20分)、社会治理(20分)、文明宜居(20分)四个方面组成,共计80分,由各单位根据各村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剩余20分由“星旗同创”各专班根据“星旗同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党建办5分、产业发展专班5分、社会治理专班5分、文明宜居专班5分)。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村支书或者村集体获得省级表彰或者颁奖的加2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15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0分。
(2)服务我镇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的加10分。
(3)“两险”征收百分之百完成的加10分
2、减分项目
(1)党支部书记(村负责人)、村集体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扣10分,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村集体、党支部书记(村负责人)的,该村党建工作一票否决。
(2)镇级信访案件扣3分,县级信访案件扣5分,市级信访案件扣8分,省级信访案件扣10分,国家级信访案件社会治理方面一票否决。
(3)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党建工作一票否决。
(4)发现违建的一次扣5分
(5)镇级布置的日常任务未按时间节点上交的,每次扣3分。
(6)无故不参加党委政府会议的,一次扣5分
四、结果运用
各单位按照方案对各村进行打分,评分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2:6:2的比例将村支书得分评为为一档、二档、三档共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上报组织部审核,县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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