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坡镇“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示
“吃空饷”,是指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下列情况视为“吃空饷”: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上班,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的;
8.“无病装病、小病大治”长期请假不上班的;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根据我县“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在编人员情况、“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因身体原因无法上班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1.淅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2.淅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
3.淅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因身体原因无法上班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6)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23年7月8日至12月10日。
举报电话:0377-69228966
电子邮箱:xcckxz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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