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加强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周边及其上游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加强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周边及其上游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经淅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废止《加强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周边及其上游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淅政办〔2024〕2号文件)。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4月 8日
终审:王镱斐(金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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