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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0 17:28: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刹“四风”问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5.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6.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8.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9.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10.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11.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12.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13.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14.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5.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377-69229194
2.举报网站:
http://henan.12388.gov.cn/nanyang/xichuanxian/
3.举报微信公众号:“清风淅川”
4.来信请寄:淅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74450
5.来访请到:淅川县东环路中段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大门西侧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淅川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恶意举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终审:王镱斐(金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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