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10: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11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23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764号,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作出修改,下调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且拒不改正行为的罚数额。为落实《决定》要求,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了相应修改,下调了上述事项的罚款数额。此外,依据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对部分机构名称进行了相应修改。

 

终审:李娜(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