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乡村道路护路员补助费用发放的情况说明
一、护路员补助费用发放的文件支撑
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贫困劳动力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淅政办〔2018〕5号)和《淅川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技能培训和务工就业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淅川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淅乡振就业〔2021〕1号)文件精神。
二、护路员考核办法
乡镇乡村道路护路员实行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管理。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督导机构,不定期对护路员上岗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抽查,按季度对乡镇乡村道路管护情况进行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护路员的日常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每月25日前完成乡村道路护路员养护出勤和质量考核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月21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本村护路员管护路段质量情况。
三、护路员补助费用发放
乡镇乡村道路公益性岗位护路员补助费发放,原则上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于日常考核过程中表现良好的护路员,可在补助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对于日常表现较差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减补助标准。护路员补助费用每季度一发放,直接打入护路员一卡通社保卡中。
淅川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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