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教资助〔2018〕239号)文件下载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8〕5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初审通过人员所提交的《申请表》首页,必须是在线填写且初审审核通过后系统默认打印出的,自制及手填的无效。
二、初审通过人员所提交的《申请表》内各部门“审查意见”栏目下必须有具体的审查意见及签章。
三、各单位须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依序装订、整理好的《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南阳市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
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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