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淅川县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5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淅川县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批次”选择:
淅川县上半年教资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8:00—6月27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和体检。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县市区选择):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体育局。
3.“考试形式”选择:
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是否在校生”选择:
所有申请人员统一选择“否”。
使用2025年应届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如学历无法核验,按照系统提示或参考附件2提示方法进行修改,逾期未修改导致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
淅川户籍申请人“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持淅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淅川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6.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7.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8.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确保公章内容清晰);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淅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可现场提供)。
9.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查看附件1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申请人不得自取。
1.选择医院
为避免体检结果传输遗漏,所有申请人需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体检。
本次认定只承认本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其它医院的体检结果不予承认,申请人自带或邮寄的体检结果不予承认。因未按要求体检导致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地址见附件1)。
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份(详见附件3、4)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另一张用于认定后粘贴证书,请在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4项信息:①本人身份证号②报名号③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
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要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网上审核
申请人于体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认定状态:
(1)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指还未完成线上审核,需等待工作人员依次线上审核;
(2)显示“材料待完善”的,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
(3)显示“材料合格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的,指已完成线上审核,无需参加现场审核;
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或申请人属以下四类情况之一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1)学历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2)普通话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申请人,仅限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 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四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办理地点及时间:
淅川县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楚都大道与富强路交岔路口)三楼19号窗口
第二批次:2025年7月1日-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 认定结论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的,均表明本次认定通过。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第二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7月中旬。
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在淅川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淅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务必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四、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机构
(一)认定机构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机构
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体检医院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师训股,电话:0377—69232928(现场确认时间段咨询电话:0377—69228869)
注意事项:
附件1.淅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及体检安排
2.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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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及体检安排 | ||||||||
认定机构 | 认定资格 | 网址 | 咨询电话 |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 | 现场确认地址 | 指定医院 | 体检时间及地址 | 医院地址 |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官网//m.sole-aqua.com/xcxjytyj | 0377—69232928 | 7月1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淅川县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楚都大道与富强路交岔路口)三楼19号窗口 |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 | 6月24日-6月28日(8:00—9:30空腹,因影响体检结果,9:3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 新建路21号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4楼体检中心 |
附件2: 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1)学历信息核验问题
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
核验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登录本网站账号后,点击 “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学历证书信息”,通过“新增”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根据页面提示使用学信网APP扫码授权后进行学历核验。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如果按系统说明操作不成功,可尝试重新下载学信网APP或者换一部手机重复上述步骤。如果重复以上操作仍不能成功,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提供本人学信网学历核查结果截图、学信网手机APP扫码报错截屏或者本网站问题截图,以及本人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学习形式、毕业时间等各项信息,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收集信息后协助您解决学历核验问题。
(2)无法核验的学历情况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信息,并且学历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以下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
b.早期取得的毕业证书。
c.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d.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上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核验类型进行学历证书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学历核验状态是“未核验”,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3)学历信息修改问题
学历信息的修改,仅限于“未核验”状态的信息,或在核验过程中自行录入的信息的修改。
如发现系统已核验的信息与您的证书信息不一致,请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您的学历信息,如查询结果与认定系统核查结果不一致,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邮件正文说明情况,提供账号信息、证书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附件。
(4)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未核验的学历信息,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5)学籍信息同步问题
学籍信息同步适用于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此项操作需要在报名过程中完成。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并且学籍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同步。
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需要通过“录入学籍”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学籍同步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在报名过程中同步,“请选择是否在校生”选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项,点击“同步学籍”,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扫码授权后进行学籍同步。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特别提示:报名中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的申请人,还需在“个人信息中心”新增或重新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具体可分别参考学历信息核验问题和学位信息核验问题详细说明。
(6)学位信息核验问题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本网站暂不支持学位信息的在线核验。请根据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无需再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电话或邮件确认。
在学历校验类型中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按照网站红字提示进行操作。更新成功后会在学历证书信息中增加一条核验状态为“已核验”的学历信息。
点击网页右上角业务平台,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按钮。
点击修改报名信息按钮,若是否在校生选的是“是”将其改为否,选择刚才新增的已核验的学历,点击提交。
附件3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相片 |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 |||||||||||||||||||
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辨色力 | 签名 | ||||||||||||||
左 | 左 |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签名 | |||||||||||||||||
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齿 | |||||||||||||||||||
其 他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签名 | |||||||||||||||
淋 巴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皮 肤 | 颈 部 | |||||||||||||||||||
其 他 | ||||||||||||||||||||
心电图 | 签名 | |||||||||||||||||||
胸部透视 | 签名 | |||||||||||||||||||
肝、胆、脾、胰、肾B超 | 签名 | |||||||||||||||||||
内 科 | 发育情况 | 签名 | ||||||||||||||||||
血 压 | mmHg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神经及精神 | ||||||||||||||||||||
腹部器官 | ||||||||||||||||||||
其 他 | ||||||||||||||||||||
化验检查(附化验单) | 肝功能 | 其 他 | 签名 | |||||||||||||||||
体检结论 |
主检医师签字: | |||||||||||||||||||
体检医院意见 |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 ||||||||||||||||||||
附件4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幼儿园专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相片 |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 ||||||||||||||||||||||
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辨色力 | 签名 | |||||||||||||||||
左 | 左 |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签名 | ||||||||||||||||||||
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齿 | ||||||||||||||||||||||
其 他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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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皮 肤 | 颈 部 | ||||||||||||||||||||||
其 他 | |||||||||||||||||||||||
心电图 |
签名 | ||||||||||||||||||||||
胸部透视 |
签名 | ||||||||||||||||||||||
肝、胆、脾、胰、肾B超 | 签名 | ||||||||||||||||||||||
内 科 | 发育情况 |
签名 | |||||||||||||||||||||
血 压 | mmHg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神经及精神 | |||||||||||||||||||||||
腹部器官 | |||||||||||||||||||||||
其 他 | |||||||||||||||||||||||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 肝功能 | 淋球菌 |
签名 | ||||||||||||||||||||
梅毒螺旋体 | 滴虫 |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 | 其他 | ||||||||||||||||||||||
体检结论 |
主检医师签字: | ||||||||||||||||||||||
体检医院意见 |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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