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淅川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淅川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5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情况
自2024年6月1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进驻民政局开展巡察之日起,局党组书记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这次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民政局开展巡察是县委对民政干部队伍的关心关爱,也是对民政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对民政事业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配合服务好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共同努力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9月5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之后,9月6日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并就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初步形成工作意见。9月7日,局各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股室人员,传达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民政局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结合局党组落实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增强了整个民政系统做好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截至12月25日,巡察反馈的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未完成整改0个,需长期整改0个;巡察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的0件线索,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
1.问题整改不到位。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交办问题线索5个,移交信访事项9个,反馈问题3类29个,目前仍有5个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年市审计部门反馈的“集中供养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挪用或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问题延续至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县15个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聘请河南盛平会计事务所对全县15个乡镇民政所财务收支进行了全面审计,并指导敬老院重新建账规范整改。二是对敬老院账目进行全面审查,如:加强对荆紫关镇、毛堂乡敬老院收支账目的规范调整,将运营费和供养金进行分类单独建账。荆紫关镇敬老院将回家生活的20名供养对象生活费或护理费全部退还个人。
2.整改佐证材料与反馈问题关联性不高。如问题4仅以张贴宣传《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支撑问题整改,缺少扭转传统殡葬环境方法举措。问题12仅以制定《淅川县民政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支撑问题整改,“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淅川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免收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殡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多渠道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邀请淅川县戏曲团1次进入帮扶村进行演出、在殡仪馆、公墓等显著位置公布公示相关政策法规等,提高群众接受度。在全县建设县乡两级公益性公募16个、县级殡仪馆、骨灰堂、火葬场等,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需求。
二是局党组印发《淅川县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淅川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关于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8次,并在10月14日的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
3.举一反三不够,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效比较薄弱。个别问题整改点对点、就事论事,整改深度不够,建章立制方面有待加强。如对于问题1仅限于停发调整低保对象、建立到村到户台账;问题23仅以追回巡察反馈的违规发放金额了事。上述问题未举一反三,未全面剖析原因,也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一批能够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2024年4月省委巡视发现我县仍有323名低保人员死亡未核销。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整改。2024年4月省委巡视发现我县仍有323名低保人员死亡未核销,省委巡视问题反馈后,我们立即对323名死亡对象进行核查,经入户核实问题属实,立即进行整改停发救助,并于4月底前追缴违规金316495元。二是全面排查。2024年4-12月,与公安户籍、车辆、出入境多次进行数据比对,比对低保对象死亡37人,核实后已及时停发;享有车辆2人,已停发低保,追缴违规金1080元;低保对象办理出入境旅游5人,追缴违规金2575元。与法院数据比对,核实1人判刑后仍享受低保救助,目前已停发,追缴违规金205元。三是强化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对死亡、条件好转未调整等2033名对象及时取消救助,确保应退尽退,对应纳未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等困难群众2492人全部纳入救助,实现应纳尽纳、应救尽救。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
1.学习贯彻不到位,思想认识有偏差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会议记录。2024年,我局召开的党组(扩大)会及班子(扩大)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并结合民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截止2024年12月,“第一议题”学习情况汇总共计41次。二是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把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确保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9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10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三是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时间”专栏,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年发布文章10余篇,学习人数上百人次。
(2)贯彻落实“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批示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涉及老城、马蹬、上集、荆紫关镇等乡镇敬老院已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自查。15个乡镇敬老院每天规范登记消防记录,早、中、晚及时足额留存食品留样并完善登记。三是定期检查。每季度与消防等部门联合对所有敬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并限期整改。目前,全年四次联合检查全部完成,共交办问题68个,整改完成问题68个,整改率100%。
2.发挥行业主管作用不够,核心职能抓的不实
(1)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复核的通知》(淅民字〔2024〕41号),通过对乡镇(街道)民政专干、村委专干开展业务培训10余次、到乡镇实地入户进行政策宣传、针对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系统信息处置等,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如:香花镇下岗职工何某已于2024年7月已纳入低保救助。2024年4月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死亡人员已及时停发并追缴资金,整改完成。二是仓房镇已取消闵某、王某等4名特困供养对象待遇,违规资金6.5万元退回国库;毛堂乡停发马某、程某、韩某3名特困供养对象待遇;西簧乡停发姜某特困供养待遇,鉴于李某精神二级残疾,姜某智力二级、言语二级残疾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为低保待遇。县纪委给予毛堂乡民政所原所长刘某党内警告处理,给予毛堂乡桥沟村韩某党内严重警告处理;给予仓房镇民政所长张某提醒谈话处理。三是马蹬镇马家村、老城镇叶沟村分别联系约谈曹某代养人曹某富和叶某代养人毕某,叶沟村委会重新指定叶某侄子叶某红为代养人,马家村指定由村主任曹某栓为曹某代养监护人,签订三方代养协议,履行监护职责。四是对2021年至2023年底,毛堂、上集、老城等乡镇不符合条件享受救助待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资金8人4500元予以追回并上交国库。
(2)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群众需求和期望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因地制宜结合老人喜好需求制定敬老院每周娱乐活动清单,进行公示落实并动态调整,激发老人参与热情,丰富文化娱乐生活。二是按照市定目标任务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或设施设备配套完善,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吸引更多特困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目前,已完成老城镇、西簧乡、荆紫关镇、九重镇、香花镇5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120余人。三是按照城市新增社区“一有七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县54个社区全部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我县结合老年助餐场所建设目标任务,在46个社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扩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范围,让牌桌变餐桌。四是督促项目施工队加快建设,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尽快拨付项目资金,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粉等扫尾工作,争取尽早完工并投入使用。
(3)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有差距。
①落实火化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成殡葬领域项目建设,“殡葬一体化”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已落地,上级资金已拨付,目前已完成项目初设,正在积极招标。二是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火化情况进行通报3次,对排名后三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政策落实。
②助推乡镇公益性公墓后续建设、设施使用不够有力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乡镇公益性公墓土地性质属租赁,无法办理土地用地等相关手续,致使殡葬领域后期建设项目申报存在一定困难。目前,经多方协调,土地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二是积极与县发改委对接,针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后期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定价,目前已完成定价标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公益办理埋葬事宜时,适当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于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和维护,缓解资金压力。
③文明乡风培育不力,移风易俗倡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成立抵制高额彩礼志愿劝导队,建立适婚青年情况台账;二是县民政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婚姻中介、婚庆机构进行宣传,制定婚庆从业者公约,签订践行新风承诺书,教育引导婚庆从业者抵制高额彩礼;三是向各乡镇、街道下发《淅川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红白理事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发挥理事会作用,规范理事会办事流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婚丧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民政局制定《淅川县彩礼倡导性标准》下发给各个乡镇街道,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公示并引导落实;五是指导各村(社区)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到位,完善“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及文明积分兑换相关规范,并用固定版面方式公示于村(社区) 党群服务中心周围;六是民政局5月20日在北区崇德公园组织举行“婚事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我先行”主题户外集体结婚登记颁证活动。
(4) 落实社会组织监管职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乡镇社工站,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民政部门不再负责社会工作,此项职能已划转社工部。二是在年度检查开始前印发了《淅川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检查的通知》,通过微信工作群广泛动员,并组织2023年度年检培训会,对年检主要疑难点进行讲解。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实地指导年检填报,累计指导18家社会组织帮助其开展线上年检。对通过线上年检的社会组织开展随机实地抽查检查,针对未参加年检的26家社会组织印发了《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公示》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三是针对舞蹈音乐家和影视艺术家协会等僵尸型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会同业务主管单位约谈协会负责人,目前已引导舞蹈音乐家协会和中老年健身协会成功注销,影视艺术家协会通过整改已重新激活。
(5)募捐工作管理不规范,慈善资金使用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65家福彩投注站内显眼位置张贴悬挂,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了所有福彩投注站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及兑奖的现象,规范了全县福彩投注站的福彩销售行为。对全县福彩投注站进行了地毯式巡查,对巡查中发现投注站电线老化,没有配备消防灭火器的投注站,立即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三日内立行立改,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全县福彩投注站已全部配备消防灭火器,投注站电线老化已全部维修更换,确保全县福彩投注站安全健康运营。二是组织全县65家福彩投注站负责人进行业务学习2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工作人员重新整理完善了相关资料并及时存档。目前所有档案资料已整理归档到位。三是2021年8月水灾资金发放后,于2023年9月省慈善总会对下发的资金和物资进行了全面审计和评估。对于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立整立改。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提供资金使用支出明细表、拨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或询价资料、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或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等。民政领导和慈善工作人员几次到各乡镇督查资金、物资使用去向和工程完工情况。后续对慈善救灾资金按规定再次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慈善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建立慈善物资及资金使用规章制度及慈善组织评估制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年度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6)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由差距。
整改情况:艾滋病属于特殊群体,特殊儿童父母因艾滋病情况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上级部门未出台正式文件,只是通过工作群安排可以纳入。自接到通知后,民政部门多次与卫健部门对接,此项政策由卫健委艾防办通过特殊渠道已宣传给全县艾滋病患者,除个别因保密隐私不愿意享受的,目前符合政策的儿童均已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
3.围绕中心服务全县大局主动作为不够
(1)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民政局关于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及专干,全程强化跟踪,确保招商有成效;二是制定“三化”并举以及念好“四字诀”等举措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走深走实。目前,已招引项目线索3个,投资金额300余万元。
(2)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高龄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护理补贴、丧葬补贴,2024年1-12月发放特困、高龄资金6158.17元。二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养老工作开展动态,展示我县养老推进成效,让更多老年人了解、参与、共享养老事业发展成果。三是开展护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2024年9月、10月,组织的全县养老护理员参赛队分别参加淅川县、南阳市2024年职业技能大赛,王晨、郑飞、刘丽等六位选手分别获得市、县优秀个人,县民政局获得全市和县级“优秀组织单位”。四是加强部门综合监管服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法,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执法检查,2024年共开展联合检查5次。
(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抓民政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够有力。对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复杂严峻形势缺少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出风险责任清单,逐条销号。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2次,通过收看专题片现场教学等方式,坚持把日常学习教育贯穿在工作的始终,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落实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开展谈心谈话2次,在中秋、元旦、春节等主要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源头防腐能力,确保本单位政治生态良好。
(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重要廉政风险点缺乏管控。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每年至少研究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局党组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加强对局党组的政治监督。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2次。二是全面排查民政领域尤其是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科室,建立廉政风险隐患台账,积极落实整改,共排查问题线索6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警示教育走形式。以案促改开展不扎实、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计划,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2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等方式,切实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在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清醒。
2.对侵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利益关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使用。出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金使用范围、财务报账、资产管理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县民政局聘请县审计事务所对全县乡镇敬老院收支情况、生活费支出、运行费支出、院民零花钱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审计,对审计发现发现的部分乡镇敬老院存在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发票报销手续不齐全、挤占和挪用供养金等问题下发交办通知,限期逐一销号整改,目前,涉及盛湾、毛堂、荆紫关、九重、老城、滔河、马蹬等乡镇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视问题情节移交至县纪委。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制定《乡镇(街道)敬老院管理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7月26日,民政局立即召开由乡镇(街道)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会计参加的专题会议,向各乡镇(街道)印发《敬老院管理办法》。集中对文件进行认真全面深入讲解学习,并就具体贯彻落实执行提出要求。三是全面督导检查。民政局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按照分包乡镇(街道),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制度落实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逢下必查、逢查必填、逢填必留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落细落到位。
3.纪律作风抓的不严
(1)内部管理不严格。机关内部履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上班迟到、早退和脱岗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淅川县民政局纪律作风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按照计划组织了3次纪律作风专题培训,培训后的作风较之前有显著提升,干部职工在日常交流和工作反馈中,对纪律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加深,主动遵守纪律的意识逐步增强。二是派驻纪检组自去年以来的随机检查中不存在未按时到岗人员,无工作日饮酒情况出现。三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对考勤情况及请销假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通报人员在机关全体会议上作出检讨发言。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每日带头打卡考勤,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定期参与一线岗位巡查,在工作作风、敬业精神等方面为干部职工树立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局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2)服务群众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驻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书的通知》,明确王翔、靳小玉等11人为长期进驻人员,为业务可持续开展打下基础。二是开展集体业务学习培训。利用午休和下班后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意识,集体学习《关于开展政务服务窗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服务意识,要切实把群众事当自己事,用热情的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优化办事流程,社会组织变更法人登记过程中,一律不再要求群众出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只需在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一次章。在局官网公示适用免证可办、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在办事窗口公示了免证可办事项清单。如办理新成立社会组织过程中,群众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用出具不动产证。
(3)工作作风浮漂。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包括对各乡镇(街道)张贴申请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共张贴20余张,提高广大群众对线上申请救助的认知度和使用意愿。二是通过“指尖民政”线上操作培训,共培训5次,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民政专干及网格员线上操作业务培训。三是低保股室专人负责“指尖民政”线上申请业务,每周将线上申请信息反馈乡镇,督促乡镇及时入户调查,先后共有10余人通过线上申请,确保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
(4)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加强财务管理。邀请县财政局专业人员对我局财务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11月14日,利用周例会,由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规定,进行讲解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报销精准度。二是按照《县民政局关于“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等有关规定,通过加强整治,已核销“吃空饷”编制2人,坚决杜绝“吃空饷”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4.项目建设推动乏力,资金监管有漏洞
(1)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县殡仪馆、公益骨灰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与计划不符,项目逾期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以上项目由于2020年-2022年三年疫情、资金拨付缓慢、施工方不能积极配合等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淅川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019万元,2022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616万元,计划于2025年1月竣工。截止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粉刷和消防设施安装等扫尾工作。县殡仪馆、公益骨灰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目前已竣工。二是加快与县财政、发改部门对接,尽快验收并投入使用。
(2)项目内业资料不规范,未经第三方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上集镇、评估单位、施工单位对2023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相关资料逐一核对,目前,资料已全部完善。二是由第三方公司对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农村养老互助试点项目问题较多,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完成老城镇官福山、荆紫关镇新石门、西簧乡卧龙岗农村互助点项目财政评审。二是督促老城镇、荆紫关镇、西簧乡按照实际投资建设、使用管理和资产所有人依法完成招标。
(4)“四集中”机构提升改造资金使用不规范。2021年盛湾镇将四集中提升改造资金中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奖补资金25万元用于公墓建设;2021年荆紫关镇从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中列支14.593376万元用于修路。
①专项资金使用不专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盛湾镇退还25万元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目前,资金已退回至财政国库。二是给予荆紫关镇原民政所长时寅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民政所负责人梁晓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县民政系统召开以案促改大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②无依据拨付专项资金。2021年,滔河乡、盛湾镇敬老院在无竣工验收资料、无竣工决算的情况下分别支付46万元、47.8616万元四集中提升改造施工费;西簧乡敬老院无家具家电清单支付四集中提升改造费11.525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滔河乡、盛湾镇聘请专业公司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目前,已整理归档。二是责令西簧乡对照购置家具实物建立物品清单并计入固定资产。
③专项资金被挪用。2021年—2022年,上集镇、滔河乡敬老院分别将177.3752万元、184万元四集中提升改造资金转入乡镇财政专户;香花镇从该专项资金中支出33.6597万元转入镇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2020年,为切实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中无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和高龄独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无人照料、生活困难等难题,确保特殊群体与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出台了《淅川县建档立卡特殊贫困群体“四集中”兜底保障实施方案》(淅脱贫组〔2020〕16号)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敬老院“四集中”改造建设,采取由乡镇先行投资建设,经财政评审后,县财政按照县乡8:2分担,实行以奖代补。2021年-2022年拨付上集镇、滔河乡、香花镇敬老院的177.3752万元、184万元、33.6597万元“四集中”提升改造资金属奖补资金。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财务指导不力,基层单位会计业务素质欠缺。2021年,滔河乡敬老院错用会计科目,将县财政拨付的46万元“四集中”提升改造省补资金冲减乡政府借款,导致应收款无法收回。部分敬老院违规提取大额现金,增加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滔河乡敬老院错用款项用于敬老院提升改造;计财股人员对各乡镇民政所会计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各乡镇民政所账务进行审计和培训。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相关问题均已返回经办人进行手续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2023年1月至2月车辆累计维修养护3次问题,已进行财务规范,每季度进行入账,不再拖延累计。二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已印发《淅川县民政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和使用,公车使用一律提前与办公室预约用车,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做好保障服务,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实行单车里程、油耗、维修费用核算,严格定点油卡加油和定点维修。
(3)固定资产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领导和科室多次到九重镇张家村实地查看固定资产现况,完善手续、增加固定资产卡片,目前已纳入固定资产系统。二是已制定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严格落实。民政局购买的208张护理床已登记入县养老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待县养老中心项目竣工交付后投入使用。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局党组领导地位不够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1)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淅川县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淅川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关于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8次。二是严格党组决策程序。在10月14日的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
(2)创新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卸担思想,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不足,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对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创新思路和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领导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民政系统120余人参加学习,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增强班子成员主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的积极性,把学习成果转化成谋划民政工作的思路,不断完善创新工作。二是及时组织跟进学习民政最新方针政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确保理论学习常学常新、学深学实。
(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依据淅民党组[2021]5号、淅民字[2021]20号、淅纪[2023]140号等文件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相关处分;二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守护民生》、支部书记以《学条例、明规矩、严自律、树形象,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主题讲专题党课,从而扎实推进民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局党组内设机构设置随意,队伍建设有短板。
(1)超权限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根据淅编[2023]34号文件规定,已按要求进行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并将《淅川县民政局关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回头看”的自查报告》上报县委编办。其中淅川县养老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编人数13人;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养老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现象。
(2)空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县编办和人社局对接,自2016年开始,事业自收自支和差额定补编制人员实行满员管理,人员只出不进,因此空编8人。二是行政编制和事业全供空编4人,已向县委编办和人社局上报淅民字[2024]32号《关于报送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申请》,拟招聘管理岗位2人,实际招聘1人,目前已在岗工作;已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民政局2025年省考招录计划表,拟招聘1名公务员。三是从二级单位抽调的人员,按编制岗位依规有序使用,从二级单位抽调人员现象有所减轻。
3.党建主责意识不浓
(1)党建责任制落实有短板。
整改情况: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建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并研究下发了淅民党发〔2024〕2号《淅川县民政局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淅民字〔2024〕16号《关于印发<2024年淅川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
(2)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扎实。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2024年度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资料,2024年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4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机关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
(3)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七一”开展慰问活动,党组书记亲自为退休老干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老党员的关心关爱;二是及时督促党员同志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目前党员袁某某、张某某已补交预备期党费。
三、下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做到立行立改,持续深化。对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
3.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9212146;邮政编码:474450;电子邮箱:hjm0606@126.com。
中共淅川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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