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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民政局全面做好低保及特困提标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1 10:50:4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民政局全面做好低保及特困提标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低保、特困提标工作的部署,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县民政局始终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工作理念,由局党组书记张晓松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指导局社会救助股等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核算标准、科学合理提标等务实举措,全面完成本次低保特困救助保障标准提高核实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 2025 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确保提标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697 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348.5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523 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261.5 元。其中,A 类由每人每月 335 元提至 360 元,B 类由每人每月 205 元提至 240 元,C 类由每人每月 180 元提至 200 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 1.3 倍执行,即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 907 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 680 元。此次提标工作共惠及我县约5.6万名低保及特困等困难群众,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此次低保特困提标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终审:梁佳(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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