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社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
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
2020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2020年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一)制定计划,专人负责。为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我局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年初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普法责任落实等具体内容,并要求各单位、股室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督促各单位、股室结合工作业务,积极利用工作过程中各种时机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确保普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为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利用支部会议、二・五学习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坚持定期召开集体学习活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学习强国”、“人社比武练兵”等线上学习平台,开展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不断充实学法的新内容,为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利用每周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契机,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带头领学各自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实现了人社业务全面掌握、全体领会。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劳动监察、仲裁、劳力等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办理业务、督导检查等时机,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与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完善机制,纳入考评。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任免、晋升、奖励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坚持多措并举,发挥法宣实效
我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全年工作要点中对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等事项进行明确,为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在全年工作开展期间,通过培训班、现场及讲座宣传、办事咨询台、以案释法、公示栏、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人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服务对象对人社系统各项政策的理解,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和执行不到位引发各类矛盾问题。
(一)以人社业务开展为契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利用就业技能培训做好普法宣传。就业部门在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中增设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知识课程。2020年度,我县开展的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班共7278人次全部接受了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等知识培训,极大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是多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在普法宣传上,通过政策汇编宣传,开会培训,公开办事程序,建群接受答疑和公开电话咨询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社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利用基层调研、下乡扶贫机会,共开展集中宣传和送政策下基层活动累计发放“人社政策进万家”宣传彩页、传单2万份左右,依托县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社所、村居(社区)委会,及各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银行等单位在单位办公区、广场、人群聚集和流动大的区域,以设立宣传站(点)现场解疑释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明白纸、播放宣传音频材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深入持久的社保政策宣传。
三是加强《条例》宣传,引导理性维权。自2020年度5月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施行,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我局于4月20日至5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分两批对基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和用人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等人员就《条例》的相关重要释义进行了培训解读,同时,在全县农民工聚集多的企业和施工工地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对施工企业存在的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现象,监察人员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相关责任。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经过宣传学习,极大的提高了各施工企业、用人单位依法尽责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理性维权的氛围。
四是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执法工作。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统筹调度作用,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对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治欠保支长效机制。2020年度,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80余人次,处理解决拖欠工资案件24起,其中协调解决23起,立案1起,结案1起,为122名工人解决工资83.86万元。我县依托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对辖区内在建16个工程项目通过实名制信息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动建筑领域“一金三制”制度的落实,从而实现根治欠薪的目标。目前我县把西湾棚改房项目作为试点工地,各项信息数据已录入监管系统,与系统对接设备已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其他在建项目用人单位尽快把各项信息录入系统,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不断改善装备、强化监管力量。2020年度,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执法车一辆,并为执法人员配备统一执法服装,这些措施为依法行政维护民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是通过劳动仲裁开庭及调解行为向涉事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认真解答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咨询,开展以普及劳动仲裁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拉横幅、立版面、打标语、发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在显要位置设立咨询台,采用关注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不失时机地宣传相关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办案或参与信访案件,对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宣传。有效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深入各乡镇、社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答疑,增强劳资双方法律意识,使劳动者能正确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醒各企业应增强贯彻落实法律的自觉性,充分发挥了劳动仲裁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县安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内部教育与管理,提高全局系统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局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公示栏定期公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等相关内容,电子屏全天候滚动播放有关内容。我局在每次组织事业单位考试前,及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等活动期间,均会在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显著位置置顶设置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列入支部党日活动、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强大合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以“双创”工作为契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我县“双创”工作实际,从自身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等方面入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到人社局分包路段进行卫生等文明行为的监督巡视,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其宣传我县“双创”政策、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文明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文明环境和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做好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紧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需求,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相关单位和股室围绕企业和个人的业务诉求,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重要性,强化职能要求,大力宣传各项优惠政策,针对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机制最活、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服务最优、诚信最好的营商环境,把责任压实到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三、强化制约监督,推进依法治理
(一)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优化服务清单流程、提速窗口效率、拓展业务下沉、加强政策宣传,扎实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人社服务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落实“明白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全面提升人社服务群众满意度,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真实的意见建议及时对照整改。
(二)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性文件以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局网站等形式宣传人社政策,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加强宣传成效。为群众提供高效政务公开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复议诉讼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落实行政应诉人员,指派熟悉情况和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和律师代理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
四、存在问题
(一)人社部门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性比较强,相关制度是一个不断修订、完善的系统化制度,政策性强,衍生制度多,存在着普法学习和宣传不系统、不及时情况。普法宣传方式相对单一,宣传形式有待创新。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彼此都方便,不清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相当多的劳动者面对就业难的形势,认为找工作不易,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等能忍则忍,主动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在出现被欠薪问题时就出现了维权难得现象。
(三)建筑领域项目资金不到位而开工建设现象非常普遍。建设方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边筹资金边建设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资金不足,主要依靠向银行借贷及向民间筹集资金,一旦资金链条断裂,资金周转困难,就会产生拖欠工程款纠纷,而建筑商、包工头则以工程款纠纷未解决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及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淡薄。施工单位只与劳务公司或包工头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不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只有口头协议。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一旦包工头逃跑或者不愿作证,农民工很难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造成维权难。
五、下步打算
(一)拓展普法教育宣传渠道。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各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微信、微博等新载体,全面宣传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普法人员培训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结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工作实际,开展多种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基层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大力宣传《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四)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争议调处、监察处理等有效形式,普及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五)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是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要以实现 “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为目标,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强化学习,加强监察执法工作业务技能的提高培训,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强化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保障,要始终把征缴保障金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中之重,做到应收尽收并做好管理工作。二是集中强制签订劳动合同,为司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建设单位代偿机制,切断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的魔手。紧紧抓住建设单位这一根本源头,人员工资由施工单位单列预算,报建设单位委托银行代为支付。四是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坚决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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