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商业局2016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淅政[2017]9号文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1日起,历时10天,对淅川县商业局2016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该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业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淅川县商业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资产经营管理股;下设7个公司(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食品公司、纺织大厦、百货大楼、饮食服务公司、肉联厂),基本上自身都不经营,主要以房屋租赁收入为主。止2016年底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72人,其中:退离休408人;参保职工564人,其中在岗51人,下岗513人。
(一)资产负债情况
止2016年12月底,会计报表反映资产总计24803591元,其中现金603701元、应收帐款528579元、其他应收款1504525元,存货43502元、固定资产10568976元,在建工程506236元;负债34733464元,其中流动负债29585177元、短期借款13147286元,长期借款5148287元。
(二) 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3004967元,其中租赁收入21707740元、屠宰加工费收入43313元、收缴职工个人养老金暂存款707674元、其他76240元;支出总计3481197元,其中经营费用2880137元、管理费用276140元、其他支出144422元、偿还债务166821元;收支结余-476230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漏缴税金257941.34元
1、县纺织品公司2016年度房租收入93992元,应缴12%的房产税11279.04元,5%的增值税563.95元, 5%的城维税28.20元,3%的教育费及附加16.91元,合计11888.10元,漏提漏缴。
2、县百货公司2016年房租收入149592元,应缴12%的房产税17951.04元,5%的增值税897.55元,5%的城维税44.88元,3%的教育费及附加26.92元,合计18920.39元,漏提漏缴。
3、县百货大楼2016年房租收入685550元,应交12%的房产税82266元,5%的增值税4113.3元, 5%的城维税205.67元,3%的教育费附加123.40元,合计86708.37元;扣除已交的32542.84元,欠交54165.53元。
4、县肉联厂2016年房租收入62400元,应交12%的房产税7488元,5%的增值税374.40元, 5%的城维税18.72元,3%的教育费附加11.80元,合计7892.92元,漏提漏缴。
5、食品公司2016年房租收入365436元,应交12%的房产税43852.32元,5%的增值税2192.61元,5%的城维税109.63元,3%的教育费附加65.78元,合计46220.34元,漏提漏缴。
6、饮食服务公司2016年房租收入446200元,应交12%的房产税53544元,5%的增值税2677.20元, 5%的城维税133.86元,3%的教育费附加80.32元,合计59435.38元,漏提漏缴。
7、纺织大厦2016年房租收入485600元,应缴12%的房产税58272元,5%的增值税2913.60元,5%的城维税145.68元,3%的教育费附加87.40元,合计61418.68元。扣除2016年10月已交的2000元,欠交59418.68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县商业局认真进行了落实和整改,具体是:
对漏缴的税金已及时足额上缴。
淅川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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