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淅政[2017]9号文的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1月30日起,对淅川县环保局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
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淅川县环境保护局属财政全供一级行政单位,局下设办公室、科技开发股、法制信访股、污染防治股、总量股、自然生态股,四个二级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城乡环境管理所、环境应急中心)和香九厚产业集聚区环保分局,其中行政编制11人(实有8人),事业全供人员70人(实有33人),自收自支人员12人(实有14人)。
(一)据淅川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资产负债报表反映:
资产总额为6582084.17元,其中:现金92360.94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327148.47元,其他应收款1547260元,固定资产1615314.76元。
负债总额为42001.1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2001.10元。
净资产总额为6540083.07元,其中:事业基金4159693.31元,固定基金1615314.76元,事业结余765075元。
(二)据淅川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务收入支出报表反映:
收入总计6007649.7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007649.72元。
支出总计5288887.21元,其中:拨出经费1035000元(拨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渠首环境保护中心项目耕地占用税1035000元);事业支出4253887.21元(基本工资1928809.72元,补助工资940元,其他工资870439.91元,职工福利费77346.60元,社会保障费14584.70元,公务费696459.98元/办公费130587元,水电费34920.79元,邮电费14270元,差旅费140538.50元,会议费22311元,机动车费309231.69元,其他44601元/,业务招待费9225元,其他业务费435841.30元,房租190000元,其他费用30240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余718762.5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的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所反映的数据,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挤占挪用排污费、漏计固定资产等违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排污费535623.69元
淅川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到淅川县财政局拨入专项资金-排污费1254387.20元,用于弥补自身经费535623.69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17800元
(三)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淅川县环保局领导及财会人员要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保证一切经济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
2、淅川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登记、核销,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
3、对往来账项,要查明原因,及时清理。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淅川县环保局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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