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荆紫关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淅政﹝2017﹞9号文的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对淅川县荆紫关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荆紫关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荆紫关镇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西北部,地处豫、鄂、陕三省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南距湖北白浪镇5华里,西距陕西白浪镇5华里。全镇总面积168.2平方千米,人口5.6万,辖37个村委会。
2016年度荆紫关镇财政所账面反映:一般预算收入30840400元,其中:税收收入3851100(国税收入2290000元、地税收入1561100元);非税收入15166800元(社会抚养费收入225000元,债券收入14941800元),上级补助收入11822500元(转移支付5454000元,乡镇在职工资3781540元,村级经费2586960元)。以上收入合计30840400元。
2016年度荆紫关镇财政所账面反映:预算支出31523516元,其中:政府事务9235231元,财政事务250000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400000元,中学教育110000元,其他教育支出558275元,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000元,民政管理事务330000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95413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2998200元,国税支出300000元,地税支出200000元,派出所支出130000元,法庭50000元,司法支出15000元,其他支出16321397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余-68311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荆紫关镇能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基础,狠抓经济,加大集镇建设,积极地培植财源,增加了财政和农民的收入,确保了各项经费的支出,稳定了人心。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拨付非预算款、违规列支、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年初未编制预算
2、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20000元
3、拨非预算单位款项695000元
4、暂付款长期挂账2289700元
5、专项资金结余达10153653.83元,未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
1、应缴未缴税金1440元
2、应代扣未代扣个人所得税20269元
3、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833522.42元
4、违规列支100054.59元
5、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76235元
6、违规发放职工福利37022.38元
7、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248760元
8、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列支费用64400元
9、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费用569440.2元
10、其他管理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荆紫关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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