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县政府临时计划的安排,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20日,对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对其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淅川县2018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涉及9个乡镇16个贫困村共18处工程,项目涉及寺湾镇赵河村、杜家窑村、高湾村、西簧乡梅池村、代兴村、毛堂乡裰落墓村、盛湾乡蚂蚁沟村、大石桥乡横沟村、毕家台村、上集镇李家营、三关岈村、马蹬镇青龙村、苏庄村、杨家营、厚坡镇陈营村、仓房镇侯家坡村。
2018年1月26日淅川县发改委、淅川县水利水保局以淅发改【2018】8号文对18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涉及9个乡镇16个贫困村。
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是项目负责实施单位,是淅川县水利水保局下设的二级项目管理局。
(一)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凭证等资料反映: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97.07万元,其中: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336.34万元;县配套独立费用56.86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87万元。
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97.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40.21万元,独立费用56.86万元(设计费、监理费37.8万元,水质检测费2.34万元,建设管理费7.41万元,施工图审查费2.1万元,实施方案审查费2.1万元,工程造价编制费0.6万元,审计费0.9万元,检测费3.61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淅川天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淅天会审(2018)第149号审计报告已经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了审定,结果同上。
(二)工程决算情况
1.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工程项目,项目发包方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项目承包方为河南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施双方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项目为机井、水泵、及配套设施。工程实施地点:寺湾镇赵河村、高湾村。西簧乡梅池村。毛堂乡掇落村。盛湾镇蚂蚁沟村。大石桥乡横沟村、毕家台村。上集镇李营村,马蹬镇青龙村、苏庄村。合同工程总造价为:1924157.55元,建施双方本次报审决算总造价:1728957.61元。
审计时,依据建施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签定书及验收证书。并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第一、四、五、六、七分册之规定,该项目无多计工程造价。
审计后,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实际造价为1728957.61元。
2.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工程项目,项目发包方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项目承包方南阳市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施双方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项目为管理房、供水设备、泉室蓄水池、管网铺设等工程。实施地点:寺湾镇赵河、杜家窑村、高湾村;西簧乡梅池、代兴沟村;盛湾镇蚂蚁沟村;大石桥乡横沟村、毕家台村;仓房候家坡村。合同工程造价为944988.17元。建施双方本次报审造价929286.38元。
审计时,依据建施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签定书及验收证书。并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第一、四、五、六、七分册)之规定,查出费用计取方面有误,从而造成多计工程价款16781.05元。
审计后,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实际造价为:912505.33元。
3.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标段工程项目,项目发包方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项目承包方为河南龙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施双方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项目为管理房、供水设备、管网铺设等工程。工程实施地点:毛堂乡裰落墓村;上集李营村、三关岈村;马蹬青龙村、苏庄村、杨营村;厚坡镇陈营村。签定合同造价677776.08元,建施双方共报审决算造价:705157.21元。
审计时,依据建施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签定书及验收证书。并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第一、四、五、六、七分册之规定,该项目无多计工程造价。
审计后,淅川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标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实际造价为705157.2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实际收支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基本遵循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但还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16781.05元
第二标段工程项目审计时,依据建施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签定书及验收证书。并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第一、四、五、六、七分册)之规定,查出本工程竣工决算在费用计取方面有误,从而造成多计工程价款16781.05元。
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淅政[2018]6号)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之规定。上述多计工程价款全部予以核减,不再支付施工单位,责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多计工程价款16781.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五)其他处理措施”和上述规定,责令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将实际确认拨付的多计工程价款限期退回县财政。
四、审计建议:
针对项目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费用计取有误,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不要存在虚报冒领、高估冒算等多计工程价款的行为。
对于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有关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淅川县审计局,淅川县审计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本报告及有关检查整改情况随后淅川县审计局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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