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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12-13 15:57: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淅川县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淅政文[2018]27号)的规定,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730日至2018926日,对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单位以及关联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原教学楼,建造于90年代初期,由于受当时条件限制,存在部分缺陷。学校于20151214日委托淅川县恒基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该教学楼进行鉴定,结论为该房屋部分承重结构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造成局部危房。根据国际《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规定 该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为c级。

出于安全考虑,经县教体局同意,并向县发改委呈报《2017年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请示,并委托郑州市建筑设计院做《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河南华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实地勘察,并做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01716日,淅川县规划局,经现场勘验,同意此项目实施。

2017111,根据淅发改(20177号文件关于《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201755日,县发改委下达了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淅发改(201769号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7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淅川县配套投资150万元。

   由于当是只有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到账,县内配套投资还未着落,所有只能按600万元招标。

2017728日该项目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有3家,分别是河南省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恒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民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企业为河南省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783日下达了中标通知书,学校于201787日与河南省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了建设施工合同。

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附助用房工程项目,由河南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并签订合同造价5992198.63(其中:1-5层土建:5510170.57元(含基础),水电安装:482028.06),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为合格,承包方法人代表陈阳。

该工程开工后,淅川县发改委和学校多次与淅川县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淅川县内投资150万元的事情,但由于淅川县资金紧张,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淅川县发改委及时将这一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最后将150万元作为中央预算的投资追加。所以该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投资,由于是一个项目,且该项目正在实施,淅川县发改委同意追加的150万元不在进行招投标。

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部分项目(增加6层、7层建筑以及基础超深变更增加),已做工程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纸签订补充协议和工程签证单为计算依据。

报审决算价:8474075.30元,超出原中标价2481876.67元(含附属和拆除项目)其中:一、6层、7层建筑以及基础超深变更增加1734115.69元;二、+-0.000以上部分增加330182.88元。三、合同外零星工程增加项目(地坪、围墙、排水渠)417578.1元。

20171231日,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参建方共同验收,认定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意交付使用。

该项目实际总资金来源为:1.淅川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淅发改(201769号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750万元;2.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到位资金合计790万元。

审计后造价8157786.84元,超出项目中标价资金2165588.21元。缺口资金257786.84元, 201896日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河南世宇建设有限公司、淅川县教体局三方共同商议并签字盖章决定超投资缺口资金由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自筹。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建成后,一是增加了该校生均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74平方米增加到4.75平方米,从而改善了办学条件;二是解决了危险教学楼给师生带来的安全隐患,前走廊扩宽,也为学生提供了课间活动的空间,弥补了学校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其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并对今后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好基础。

建设方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和施工单位河南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实际状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还存在着超概算投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未经审批增加投资657786.84元。

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工程总投资批复750万元,报审价8474075.30元,审后造价为8157786.84元,变更部分建筑未经审批,超总投资批复(750万元)657786.84元,超合同价的36.14%。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的规定。该学校因以上特殊情况并经主管机关同意增加投资,所以免予处分。

(二)多计工程价款316288.46

审计时,依据建施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竣工资料,并结合(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配套文件,查出该工程在工程量计算、主要材料价格等方面有误,造成该工程多计工程价款316288.46元,已经建施双方核对并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正负0.00以下基础:87930.48元,1-7层土建96587.83元。水电安装:47317.00元,室外附属项目:84453.15元)]     

审计后,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附助用房工程项目实际造价为:8157786.84元,其中:[正负0.00以下基础:2161483.63元。(1- 7层土建:4986335.20元、拆除原教学楼100000.00元)。水电安装:576843.06元。室外附属项目:333124.95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

    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淅政[2018]6号)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之规定。上述多计工程价款全部予以核减,不再支付施工单位,责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四、审计建议

1.建设和施工单位的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在今后的基建工作中,应正确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严密内控机制,不要有超规模投资行为发生确保基建程序、工程预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不要存在虚报冒领、高估冒算等多计工程价款的行为。

对于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有关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淅川县审计局,淅川县审计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本报告及有关检查整改情况随后淅川县审计局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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