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跟踪审计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南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审〔2019〕80号)的要求,我县于2019年7月17日至8月20日对全县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开展了跟踪审计工作。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补助政策执行情况。
淅川县针对科技创新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转型发展奖励、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服务等财政补助政策,2017至2019年6月,淅川县共获得财政补助资金6458.5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802.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84.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71.9万元,共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16家。
(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淅川县积极落实优化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2017至2019年6月,共落实科技创新减税800万元,涉及2家企业。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减税443万元,涉及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357万元,涉及1家企业。
(三)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执行情况。
2017至2019年6月,淅川县科技、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实施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政策,引导大型科研设备上网8台(套);建立了科技综合服务信息群,为企业提供科技项目服务、政策咨询及成果转化等服务。
(四)科技项目管理创新服务情况。
淅川县严格按照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项目筛选、项目申报、项目执行等环节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企业争取到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照进度和计划完成的目标任务,达成预期目的。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我县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淅川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淅政﹝2018﹞13号)的出台实施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提出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新思路。但通过审计发现,我县在科技创新方面仍有不足,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升:一是科研人员较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二是科技创新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县“科技贷”工作仍未开展;三是大型设备共享利用率较低。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
在延伸调查的16家企业中,有8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6家未向税务部门申报减税资料,未能按 1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执行方面。
1.我县“科技贷”工作虽已初步开展,但截至目前,尚无企业进行贷款。
2.虽然实施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政策,但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程度低、使用效率低,未能充分释放其潜能、发挥其作用。
(三)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创新服务方面。
我县企业科技创新科研团队比较少,缺乏专业技术型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淅川县科技局及相关企业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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