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淅审委发[2020]3号文件的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5月20日,对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作出了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度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提供的资产负债报表反映:
1.资产总额815.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544.24万元(货币资金4.3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39.71万元),其他应收款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3.38万元,在建工程137.44万元。
2.负债为零。
3.净资产总额815.05万元(累计盈余 ),其中:财政拨款结余539.71万元,其他资金结余4.52万元,非流动资产结余270.82万元。
(二)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根据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提供的收入支出报表反映:2019年度收入1022.7万元,全部由财政拨入。
2019年支出7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3.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8.54万元);项目支出305.98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314.42万元,上年结转229.78万元,累计结余544.2万元。
(三)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度专项资金总收入931.59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收入154.16万元,保护区勘界费收入100万元,保护区筑塘恢复收入45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站收入90.03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经费收入6万元,生物多样性资金收入98.4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38万元,
2019年度专项资金支出391.72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支出154.16万元,保护区勘界费支出60万元,保护区筑塘恢复支出19.7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站支出56.6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经费支出2.86万元,生物多样性资金支出98.4万元。
专项资金结余539.87万元。其中:保护区勘界费结余40万元,保护区筑塘恢复结余25.3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站结余33.43万元,疫源疫病监测经费结余3.14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余43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提供的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数据,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要求,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
但经过审计,发现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还存在超预算支出、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违规行为,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
(二)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
(四)无明细列支费用。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淅川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1、对超预算支出问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查明原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查明原因作出了纠正。
3、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补计固定资产帐。
4、对无明细列支费用问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做出了整改,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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