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淅审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5日,对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作出了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资产负债情况
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提供的资产负债报表反映:
1.资产总额156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4.51万元(货币资金187.11万元,应收账款净额280万元,预付账款129.60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292.2万元);非流动资产1263.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45.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7.96万元)。
2.负债总额378.1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13万元,应缴增值税1.5万元,应付账款2.89万元,其他应付款260.72万元。
3.净资产总额1189.86万元(累计结转)。
(二)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提供的收入支出报表反映:
2020年度收入136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713.28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12.2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640.77万元。
2020年度支出1521.86万元,其中:事业支出750.24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729.2万元,其他支出42.42万元。
2020年度收支相抵结余-155.56万元,上年结转348.68万元,累计结余193.12万元。
(三)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2020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专项资金收入439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39万元,渔业增殖放流收入25万元,农机推广项目收入50万元,2020年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收入25万元,2019年第三批农业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收入105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收入195万元。
2020年度专项资金支出382.54万元,其中:渔业增殖放流支出25万元,农机推广项目支出50万元,2020年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25万元,2019年第三批农业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105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支出177.54万元。
2020年度专项资金结余56.46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结余39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结余17.4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提供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数据,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要求,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还存在预算编制没有细化、专项资金未拨付、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没有细化
(二)没有编制绩效目标
(三)未批复二级单位预算
(四)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
(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七)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淅川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1.对预算编制没有细化、没有编制绩效目标及未批复二级单位预算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并对所属二级单位所编制的预算进行批复和审查。
2.对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已查明原因,及时拨付使用。
3.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及有关二级单位已做出了整改,补计固定资产帐。
4.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今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对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问题,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已做出了整改,今后加强财务监督,严把支出关,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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