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淅审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5日,对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淅川县乡村振兴局作出了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资产负债情况
1.2020年底资产总额981100.95元,其中:流动资产857426.48元(货币资金54426.48元,预付账款80000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3000元);非流动资产123674.47元(固定资产原值221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7325.53元,固定资产净值123674.47元)。
2.负债总额3957.2元,其中:其他应付款3957.2元。
3.净资产总额977143.75元,其中:累计盈余977143.75元。
(二)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收入共计34603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0322元。
2020年支出共计3406971.44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 17250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889.44元。
2020年度收支相抵结余53350.5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数据,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要求,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还存在预算编制没有细化、没有编制绩效目标、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没有细化
(二)没有编制绩效目标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
(四)合同签订不完善,工程施工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淅川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淅川县乡村振兴局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1.对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和没有编制绩效目标问题,淅川县乡村振兴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
2.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问题,淅川县乡村振兴局已做出了整改,补计固定资产帐。
3.对合同签订不完善,工程施工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问题,淅川县乡村振兴局已查明原因,今后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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