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防工程建设及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2021年省市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同步审计工作方案》,淅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5日,对淅川县2018年至2020年度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情况。
淅川县截至目前只有1个单建人防工程,项目名称淅川县新区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该项目于2014年12月22日立项,2015年11月2日,省人防批复同意,地下建筑面积36583㎡,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和物资库,平时功能为商业和汽车库。先期建成地下人防工程面积13303平米,项目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截至审计时未交付使用。
2018年至2020年共批配建人防工程8个(2018年3个、2019年4个、2020年1个),建成竣工验收4个(2018年1个、2019年2个、2020年1个)。
(二)易地建设费征收、上解、使用情况。
淅川县人民防空服务中心2018至2020年共收取易地建设费10733.99万元(2018年685.98万元,2019年10048.01万元),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10733.99万元,上缴县财政国库8800.39万元,上解市财政880.04万元。
2018至2020年易地建设费支出1555.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区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款,其中:2018年1115.50万元,2019年303.30万元,2020年137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易地建设费结余8298.1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单建人防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淅川县新区人民广场地下单建人防工程于2014年12月立项,合同约定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竣工,工程面积13303平方米。实际于2017年11月主体竣工,截至2021年3月底,未进行竣工验收。
(二)易地建设费未批先缴。
2019年,淅川县人民法院,淅川县公安局,淅川县示范性幼儿园,淅川县思源实验学校,淅川县五高5个单位在未履行人防部门审批手续情况下,上缴易地建设使用费1801.89万元。直至审计时还未履行人防部门审批手续。
(三)未将人防工程审批前置于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环节。
2018至2020年,1个项目于2019年1月4日在未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期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51630.80平米;7个项目于2020年在未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期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214344.58平米。
(四)易地建设使用费未及时缴入国库2326.09万元。
2018至2020年,淅川县人民防空服务中心征收易地建设费共计10733.99万元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截至2021年3月底,缴入国库8800.39万元,尚有1933.60万元未缴入国库,累计滚存未缴入国库2326.09万元。
(五)易地建设费未足额上解232.60万元。
2018至2020年,淅川县易地建设费三年征收10733.99万元,入国库金额累计8800.39万元,按10%比例,应上解市财政1073.40万元,实际上解市财政880.04万元,截至2021年3月底,非税收入专户累计滚存2326.09万元,应上解未上解金额232.60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淅川县人防服务中心及财政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实,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组织整改。针对单建人防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问题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未履行人防审批手续的单位已下发办理告知书;截止2021年8月底,县财政局已将易地建设费2120万元已缴入国库,剩余206.09万元于2021年9月底全部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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