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2年4月21日至9月30日,对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淅川县住建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贯彻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等。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人防工作股7个股室,下设公共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厂运行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办5个事业单位,管理淅川县长建市政有限公司、淅川县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淅川县自来水公司、淅川县水源地生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淅川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
(一)资产负债情况
1.机关经费账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建局机关账目资产总额7786.44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08万元,银行存款45.2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7.99万元,预付账款7425.18万元,其他应收款166.47万元,固定资产79.5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住建局机关账目负债和净资产总额7786.44万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155.44万元,其他应付款3365.59万元,长期应付款330万元,累计盈余4237.58万元,以前年度盈余调整8.71万元。
2.基本建设账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建局机关工程账目资产总额1065万元(预付账款106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住建局机关账目负债和净资产总额1065万元。其中:应付账款549.14万元,事业结余515.86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财政局预算批复情况
财政局批复住建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4万元,预算支出2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万元,项目支出19723万元。
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机关经费账目
2021年1-12月,住建局机关账目财政拨款收入630.56万元。
2021年1-12月,住建局机关账目支出575.03万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575.03万元(工资福利费用316.07万元,商品和服务费23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8.75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57.53万元。
(2)基本建设账目
2021年1-12月,住建局机关基本建设账目财政补助收入20869.96万元。
2021年1-12月,住建局机关基本建设账目项目支出18274.43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2595.53万元。
年度预算支出完成率为87.8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97.7万元
根据县财政局批复2021年度预算,该年度业务招待费超预算支出2.7万元,咨询费超预算支出95万元。
2、未及时批复二级单位预算
根据县财政局批复2021年度预算,该年度预算总额21454万元(行政运行173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9723万元),上述预算包括局本级及其下属二级单位(污水办、项目办、墙改办),但淅川县住建局并未及时向下属二级单位批复预算。
3.应支付未支付已完工项目工程款47871.15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1年度支付工程项目款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应计未计公共基础设施18274.43万元
根据淅川县住建局2021年度会计资料,该年共度支付工程款18274.43万元,直接计入事业支出,应计未计公共基础设施。
2、移交资产未及时入账,应计未计公共基础设施7880万元
(三)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253.23万元
淅川县住建局2021年度发放职工工资共计253.23万元,均无人员工资明细表。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未纳入会计核算
住建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由淅川县住建局于2018年11月开设,截至2022年6月,累计收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27万元,产生利息1.78万元,但是该账户并没有进行会计核算。
3、基本建设投资未进行统一核算
2021年度内,淅川县住建局基本建设投资账目财政补助收入20869.96万元,项目支出18274.43万元,该账目仍独9立核算,独立建账,未进行统一会计核算。
(四)以前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部分未整改或整改未完成
淅川县审计局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对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发现“往来帐项未及时清理”问题,截至目前仍未整改。
三、审计整改情况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实,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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