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共淅川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淅川县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淅审委发﹝2023﹞1号)的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1月10日,对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是《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所列项目之一。为加快淅川县荆紫关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环境,减少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保障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确保一库清水送津京,淅川县荆紫关镇人民政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荆紫关镇区东北3Km的山谷内征地建设库容30.18万m3、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0吨、处理渗滤液规模30m3/日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采用填埋工艺,设计服务年限17年。
(一)项目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征地83亩,总库容30.18万m3.其中:
(1)垃圾填埋区:占地45亩,规划建设垃圾坝、底部防渗设施、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填埋气导排收集系统、填埋区周边设截排洪沟、建设4.5m高防飞散钢丝网、钢丝网外建设隔离绿化带。
(2)生产管理区和污水处理区:占地3.84亩,生产管理区与填埋区分开布置,建设生产辅助用房。渗滤液处理区布置在填埋区西南侧,占地2.025亩,建设有渗滤液调节池、浓缩液池、污泥池、清水池、污水处理综合车间等建(构)筑物。
(3)道路工程:占地34.16亩,包括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
(二)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4年2月23日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地区〔2014〕94号”对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淅发改字〔2014〕4号)进行了批复,批复总投资3246.41万元。
2014年5月22日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设计〔2014〕245号”对淅川县发改委《关于呈报对淅川县荆紫关镇垃圾处理场工程初步设计的的请示》(淅发改〔2014〕48号)进行批复,批复总概算应控制在3487万元以内。
(三)投资计划下达情况。
2014年11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4〕1639号”文转发下达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治理项目201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淅川县荆紫关镇垃圾处理场9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80万元,淅川县财政投资140万元。2014年6月23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4〕973号”文转发下达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治理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淅川县荆紫关镇垃圾处理工程23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10万元,淅川县财政投资1216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立项批复后,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2014年5月20日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21485780.65元,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中标价20422230.88元,中标项目负责人:聂庆军,中标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处理工程(填埋库区、场区、道路)、附属建(构)筑物、专业工程暂估价三部分。
2014年5月30日建施双方根据中标结果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价款20422230.88元。
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6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2月28日最终通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参建单位的竣工验收,综合评定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工程,准予交付使用。
二、审计结果
此次审计,建施双方共报送决算造价31012499.25元,经抽查审核后工程造价为25310436.25元,审计核减5702063.00元,审计后工程造价超原合同价23.94%,主要内容如下:
1.填埋库区、场区、道路工程造价10571439.28元。
2.填埋库区、场区、道路签证增加项目造价9521171.76元。
3.管理用房建筑工程造价384626.87元。
4.污水处理综合车间建筑工程造价257192.54元。
5.场区绿化部分工程造价77895.35元。
6.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造价4160991.82元。
7.污水处理综合车间水电安装工程造价7533.98元。
8.管理用房水电安装工程造价38342.15元。
9.场区安装部分工程造价89586.39元。
10.钢筋砼综合水池工程造价57780.17元。
11.厂区外电电力工程143875.94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第三十八项第二十款“城镇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建设单位淅川县荆紫关镇人民政府和施工单位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同时还存在着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淅川县荆紫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2014年7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12月28日最终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参建单位的竣工验收。截至此次审计时,建设单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多计工程价款5702063.00元。
此次审计时建施双方共报送决算造价31012499.25元。审计组依据建施双方所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和现场签证单等资料,同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经抽查审核,查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决算在部分工程量计量、新增项目清单组价、安全文明措施费及税金计取等方面有误,造成多计工程价款5702063.00元。
该工程经抽查审核后工程造价为25310436.25元。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淅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要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同时要对工程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核查,加强内部监督,严防出现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等问题。
目前,被审计单位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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