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淅川县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淅审委发〔2024〕1号)相关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15日,对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审计组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淅川县乡村振兴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淅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淅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淅编〔2021〕33号)的批复,淅川县乡村振兴局由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整体转隶组成,属于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承担主要的职责是: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拟定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履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淅川县乡村振兴局现有行政事业人员2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财政全供事业人员18人。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51.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42.79万元(货币资金42.49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0.3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8.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3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负债总额0.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0.4万元(其他应付款0.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净资产总额50.72万元(累计盈余50.72万元)。
(二)预算批复情况
财政局批复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0683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1.经费收支情况
淅川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度经费拨入556.58万元,经费支出556.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89.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淅川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共四个项目,上级和县本级共下达衔接资金4210.1万元,已拨付3948.6万元,结余261.5万元。其中:
①小额贴息项目,上级下达省级资金952.5万元,已拨付资金952.5万元,年终无结余。
②雨露计划项目,上级下达中央资金1097.6万元,已拨付资金1097.6万元,年终无结余。
③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下达资金1920万元(中央资金960万元,县级资金960万元),已拨付1680万元(中央资金960万元,县级资金720万元),结余240万元。
④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前期费用240万元(县级资金),已支付218.5万元,结余21.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乡村局提供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数据,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要求,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还存在超预算支出、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到位及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等违纪违规行为,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1.超预算支出
2.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到位
3.超项目计划支出
4.脱贫稳定户享受小额贷款贴息
5.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受小额贷款贴息
6.超过65周岁自然人享受小额贷款贴息
7.会计手续不完善列支24.24万元
8.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竣工验收
9.招标控制价编审资料不完善
四、审计整改情况
淅川县乡村振兴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实,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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