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4年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中共淅川县审计委员会批准,淅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21日起,对淅川县2024年灾后恢复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规划内重建项目任务完成及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筹集分配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淅川县共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1569.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264.22万元、捐赠资金1305.68万元,已分配资金31569.9万元,已支出资金25835.91万元,总支出率82%。
(二)项目管理推进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淅川县纳入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台账的项目总数为72个,已开工72个,开工率100%,已完工72个,完工率100%,已完成交工验收71个,完成竣工验收70个。上述项目建设资金累计到位28999.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13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158.40万元,其他资金6704.34万元。已支付资金23542.03万元,待支付资金5457.1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应付未付工程款。
淅川县水利局负责的大石桥乡纸坊沟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际投资额52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8.93万元,2023年8月5日进行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时,已支付工程款443.97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40万元。
2. 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
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的S330淅川金河至荆紫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34332万元,2023年8月已交工验收,截至审计时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
3. 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淅川县水利局负责的7.22安全饮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2021年7月28日开工,2021年9月18日完工,实际投资额195.34万元。截至审计时,已支付资金195.34万元,未办理资产移交登记手续。
4.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淅川县水利局负责的2021年江沟水库、蒿坪水库水利修复重建项目,2021年10月已完工,实际投资额143.34万元,已支付工程款143.34万元,支付款项直接计入“专款支出”科目,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此外,上述项目淘汰更换3台手电螺旋式启闭机,金额3.74万元,经现场实地查看,淘汰下来的旧设备有切割痕迹,已失去原有功能,堆放在水库管理房间,截至审计时仍未处置。
三、审计整改情况
淅川县水利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实,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组织整改。应付未付工程款,淅川县水利局于2024年6月18日支付到位。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南阳市交通局组织相关部门于7月2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出具了竣工验收鉴定书;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河南盛平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淅川县水利局于2024年6月1日办理资产资产移交手续,并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淅川县水利局于2024年6月1日办理资产资产移交手续,并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淘汰设备报国资局处置收入1840元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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