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淅川县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淅审2015年公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围绕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目标,切实加强了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并逐步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从而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民生和淅川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主要审计了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得到了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及财会工作人员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0066万元,同比增长53%(扣除耕地占用税),占年初预算的134.7%。其中:国税完成县级分成部分111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4%,同比增长11.9%;地税完成399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0.3%,同比增长27%(扣除耕地占用税);财政完成189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8.3%,同比增长252.6%。税收收入完成4975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71%。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937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6%。(收入详细情况见附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211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支出26466万元,同比增长18.2%;农林水事务支出76995万元,同比增长35.63%;科技支出7083万元,同比增长19.6%;医疗卫生支出37357万元,同比增长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9万元,同比增长6.25%。(支出详细情况见附表)
2014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总收入342494万元,其中: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015万元(返还性收入51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4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39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862万元,上年结余6551万元;总支出342116万元。
2014年底公共财政预算年终结余378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2671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34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2018万元,上年结余111251万元;总支出10158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507万元、农林水支出54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29万元、其他支出384万元。
2014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125132万元(主要是移土培肥工程未验收,未拨付)。
(三)201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2014年度预算外收入11443万元,其中:预算外收入9544万元、专项收入1793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06万元;上年结转1715万元,合计13158万元。
2014年度预算外支出1155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9534万元(预算外收入),专项支出2018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余1606万元。
二、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支持生态建设、工业经济、城镇发展、旅游开发实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着力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县财政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县本级的预算执行结果基本真实、合法,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各项业务活动能够遵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基本上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方面政策法规,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定。
但是,在本次审计中也发现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截留上级收入、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超预算供给范围支出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截留上级收入121.17万元
⑴2014年度县地税局征收金融、邮电通讯及保险业税金44.16万元,其中:金融(银行)17.30万元、保险业0.88万元、邮电通讯25.98万元。
⑵2014年专项收入-探矿采矿权使用费收入(预算外局转入)73.33万元。根据《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纳与分成管理办法》第七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的分成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出让矿产地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含评估价、协议价或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统一按中央财政20%,地方财政80%的比例分成。”应上缴中央金库14.67万元,地方应留58.66万元。账面反映未上缴中央金库,全部留地方。
(3)2014年渔业资源费收入(预算外局转入)311.67万元。根据河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实施细则豫政文[1992]108号第十一条“征收的渔业资源费按国务院规定,实行按比例留成和上缴一部分统筹使用的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渔业资源费,自留使用80%,上缴市(地)10%,上缴省10%”和第十二条“渔业资源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渔业资源费应交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储存,依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的规定,应上缴省级31.17万元、市级31.17万元、地方应留249.33万元。账面反映未上缴省市两级,全部留地方。
2、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5.7万元
2014年度预算外收入—利息收入105.7万元,未上缴预算。
3、超预算供给范围支出1255.13万元
2014年度在公共预算支出-其他支出中拨付非预算单位款项1255.13万元,其中:消防大队248.13万元、武警中队50万元、国税局260万元、地税局681万元、人行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存在的问题
1、截留上级政府性基金12.12万元
2014年政府性基金-地方育林金收入(预算外局转入)60.62万元。根据《河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第十二条“育林基金分别缴入省级、市级、县级国库。缴入国库的育林基金省、市、县按1:1:8比例分成,即省级集中10%,市级集中10%,县级留成80%;扩权县(市)省级集中10%,县级留成90%”的规定,应上缴省级6.06万元、市级6.06万元、地方应留48.5万元。账面反映未上缴省市两级,全部留地方。
2、违规列支基金支出60万元
2014年政府性基金-地方育林金支出60万元,作为经费拨付森林资源管理站。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未落实到位798.94万元
⑴扶贫资金2014年底结余559.08万元。
⑵以工代赈资金2014年底结余239.86万元。
2、专项资金应配套而未配套280.55万元
2014年县预算已拨付的指标款,按照文件要求县级应配套资金280.55万元而未配套。
⑴根据宛财预【2014】323号文件,要求县级应配套资金194万元而未配套。
⑵根据宛财预【2014】326号文件,要求县级应配套资金11.34万元,实配8.57万元,少配套2.77万元。
⑶根据宛财预【2014】406号文件,要求县级应配套资金30万元而未配套。
⑷根据宛财预【2014】788号文件,要求县级应配套资金53.78万元而未配套。
四、审计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县政府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强化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年度预算要尽量细化具体,同时当年的收入应及时解缴入库,把各级财政收支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量入为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对编制的部门预算要细化到项目上,以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率和可执行率。
3、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准确拨付,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淅川县审计局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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