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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审计局关于淅川县水产局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12-23 15: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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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淅政文[2016]8号文的要求,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48日起,对淅川县水产局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延伸了渔政站等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淅川县水产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渔政管理和水产开发。局机关现有事业人员18人,船检站10人,渔厂技术推广站3人。内设三股一室(资源管理股、财务股、保卫股、办公室),下设五个二级单位(南岗农场、台子山农场、养殖公司、大库养殖厂、渔政管理站)

(一)据淅川县水产局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额为16617101.48元,其中:现金18842.24元,银行存款798129.6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87059.75元,应收账款1000000元,预付账款9500000元,其他应收款3477902.95元,固定资产1635166.94元。负债总额为4449494.72元,其中:借入款项1130000元,其他应付款3304494.72元,应交税金15000元。净资产为12167606.76元,其中:事业基金19687144.53元,固定基金1635166.94元,事业结余-6140157.35元,专项结余-3014547.36元。

(二)据水产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表反映:收入总计905390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051902元,上级补助收入1849500元,拨入专款600000元,其它收入552500元。支出总计9454747.3元,其中:专款支出600000元,拨出经费2669150元,拨出专款3113899元,事业支出3071698.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淅川县水产局及所属单位提供的2015年度会计资料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该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是在财务管理、遵守财经法规方面存在有一些问题,有待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漏计固定资产24050

(二)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6960.69

(三)违反财务开支规定支出707819

1、水产局2015年度违规列支费用433893元;

2、渔政站2015年度违规列支费用273926元。

(四)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

经抽查审计,水产局2015年度使用不合规发票1521张计152100元列支费用,其中:使用未盖章发票4张计400元,使用“无此发票信息”发票1146张计114600元,使用印章不清发票371张计37100元。

(六)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水产局20151214#证:在“其他费用”中支付税金20000元;24#证:上级补助收入300000元,未附单据。发放2015年度2-5月份基本工资,未附工资发放明细清单。

2、渔政站2015年度在事业支出中支付“油料费”1556348元,支付笔数多,金额较大,应予以说明。

3、渔政站2015年度“应缴预算款”计2073640元,其中:渔业增值费1969340元,罚没款104300元,未附原始票据(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河南省罚没款统一票据)。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水产局要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保证一切经济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

2、建议水产局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避免资金的浪费,控制不合理开支。

3、建议水产局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登记、核销,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

五、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淅川县水产局非常重视,并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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