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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续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16 10:3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审2016公告(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淅川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淅川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5424日至20155 17日,对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续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淅川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环境,减少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淅川县人民政府加快建设淅川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

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续建渗滤液处理工程位于淅川县金河镇火煤村,项目建设单位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014320日由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中标通知书,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7988365.76元。双方于201432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7988365.76元。

此次审计的范围包括: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续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本次审计采取了报送审计方式。此次审计,淅川县审计局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重点审计了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续建渗滤液处理工程,现场查看了竣工的工程项目等。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招投标资料、图纸会审纪要、竣工验收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和现场签证单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状况,建设项目的预决算情况,工程预决算编制基本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有关计算及子目表的规定。但建设单位存在未办理开工前审计、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减工程价款816189.97

经对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建施双方共报审决算造价12364167.48元,经审计核实后认定该项目实际造价为11547977.51元,审减工程造价816189.97元。具体项目如下:

1.综合处理车间土建工程报审价1046961.54元,审核认定价988584.38元,审减58377.16元。

2.生物反应池、混合池、综合水池报审价1723178.13元,审核认定价1609885.30元,审减113292.83元。

3.大门、院墙、挡土墙及道路等附属工程报审价1531158.78元,审核认定价1441870.09元,审减89288.69元。

4.综合处理车间及门卫室水电安装工程报审价47256.18元,审核认定价43792.05元,审减3464.13元。

5.院内绿化工程报审价286502.63元,审核认定价268628.11元,审减17874.52元。

6.设备安装工程报审价7729110.22元,审核认定价7195217.58元,审减533892.64元。

   (二)建设项目未办理开工前审计手续

该项目至审计时未办理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手续。

    三、审计整改情况

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处理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为了促进今后的基建工作,建设和施工单位的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正确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严密内控机制,确保基建程序、工程预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淅川县审计局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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