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圣街道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商办〔2023〕67号
商圣街道
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
通 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宛政[2023] 5号) 要求,2023 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扎实做好我街道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名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淅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我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 年12月 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调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圣街道成立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统计站、民政所、财政所、税务所、人社所等相关单位(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圣街道统计站,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二)明确单位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统计站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税务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民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人社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录和普查表彰立项申报方面的事项。各部门要在普查工作开始前进行本单位行政记录整理,做好行政记录的查疑补漏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单位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组建普查队伍。街道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辖区普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配齐配强乡级统计力量,在社区设立普查工作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第五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确保数据质量。在普查工作中,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各环节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要广泛应用单位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细致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成果应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成果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搭建应用平台、拓展应用领域,广泛动员政府相关单位参与普查资料开发,认真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和说明工作,深入开展普查数据分析与研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要利用普查成果不断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部门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附件:商圣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商圣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7日
附 件
商圣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何红茹 人大联络处主任
副组长:党彩勤 组织委员
姬淅勇 主任科员
胡 泉 副主任
陈 娟 副主任
成 员:张海涛 统计站站长
田云峰 综治办主任
胡森森 党政办副主任
金红伟 财政所所长
崔宜渠 工商所所长
刘 喆 民政所所长
冀荣辉 人社所负责人
万 鑫 司法所所长
杜 智 土地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站,张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工作。第五次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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