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彭桥东大沟等1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划定了彭桥东大沟等1条流域面积30-5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注:1、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确定;平原河道以河口向外一定距离确定管理范围。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
3、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终审:冯笑然(商圣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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