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和回收企业的公告
按照省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参与门店、回收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报名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5时,后续参与企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安排,实行动态管理。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均须符合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为个人开具实名发票等综合服务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4.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5.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举措。
6.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7.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新车信息、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定期报送市商务局备案。
8.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以及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其以“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方式回收的废蓄电池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应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确保废蓄电池的安全贮存。其中废铅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9.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在第三方平台完成确认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等有关信息的能力,制定明确的回收流程。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5.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确保收回的旧电动自行车进入合法正规拆解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6.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7.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8.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售旧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旧车信息、折旧金额等),并定期报送市商务局备案。
9.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以及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其以“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方式回收的废蓄电池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应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确保废蓄电池的安全贮存。其中废铅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10.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一)南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2);
(二)淅川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书(附件3、4);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销售门店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五)销售主体需提供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其中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的授权书;
(六)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证明或声明;
(七)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照片;
(八)回收主体具有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的资质和收旧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与有资质的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方式: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参与活动企业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淅川县商务局。地址: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2#5楼516办公室(截止时间未送达视为放弃参加!)
(二)企业确定:审核无误后,报送南阳市商务局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发布,公示无问题的企业可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咨询电话: 0377-69232719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
南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商家报名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门店名称 | 区县(市) | 门店详细地址 | 门店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信用状况 | 性质(个体工商户/企业) |
附件2:
南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报名表
序号 | 回收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主营回收业务 | 区县(市) | 分拣中心地址 | 回收网点地址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3:
淅川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销售主体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销售主体,自愿参加淅川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二、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三、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收消费者监督。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四、加强销售网点现场管理,杜绝商场内出现非法中介人员或驻店厂商人员向购买人兜售旧车或消费券。
五、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六、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住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不擅自拆解处理旧电动自行车,在有资质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妥善处理旧电动自行车和废旧电池,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七、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所有信息,保留相应的资金使用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活动实施方,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规定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承诺不倒卖以旧换新凭证资格和旧电动自行车,
八、接受活动实施方通过后台技术手段监测营销活动实施,如发现商家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活动实施方有权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
九、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须向消费者规范开具实名销售发票。
十、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解决,活动实施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单位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活动实施方可立刻取消本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组织实施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销售主体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4:
淅川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主体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回收主体,自愿参加淅川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的回收资质。
二、按照公允原则回收消费者交售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保证价格公平、不操纵市场,不串通压价。
三、妥善处理报废旧车,及时到销售门店接收、清运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报废车辆,完善交接登记手续,确保安全。
四、保证对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非法拆解处理。
五、保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接受资质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主体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关于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和回收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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