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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淅川县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第六批)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6 19:48:0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南阳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工作安排,结合我实际,现就2025年淅川县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第六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7:30(本批征集为2025年度最终一批,逾期不受理)。

、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二)主营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并且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三)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购新服务及退货申请,可及时退回补贴资金,并按要求正确处理有关信息材料,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四)所经营商品品牌厂家能够按照活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用于商品库建立;

(五)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七)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具备可以承担和接受所垫付补贴资金拨付延迟的能力

(八)自愿签订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严格遵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自觉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三、征集流程

 符合参与商家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在征集时间内向淅川县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提交原件核查,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商务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后向市局推荐,市商务局复核、公示后,向省商务厅备案,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公示名单,指导参与商家在云闪付平台提报有关资料。

材料清单如下:

1.《淅川县第批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报名表》;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情况》截图;

3.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5.《2025年淅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附件:

1.淅川县第批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报名表

2.2025年淅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附件1.
图片

附件2.
2025年淅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承 


我单位申请参与2025年淅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将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

二、活动期间,决不以任何方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决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服从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接受处罚。

四、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具备可以承担和接受所垫付补贴资金拨付延迟的能力。

五、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要求,配合开展政策宣传,不擅自加价,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增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附加、限制条件。

六、公开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

七、能够执行国家及产品说明书中的售后服务,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不以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合法诉求。但若消费者确需进行退货,能够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做好已享受补贴的清算、退还工作。

八、安排专人规范做好服务平台信息录入、产品配送、回收、拆解及咨询、投诉等工作。

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终审:刘金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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