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商务局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淅川县商务局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责任,方便群众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的概念
首问责任制是指当服务对象来人或来电,询问有关事宜、寻求相关帮助、办理业务手续的时候,被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受理、落实或引导受理落实的一种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实施范围:商务局机关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局属各股室、对要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三、首问责任人的定义
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来人、来电或来信(函),询问有关事宜、寻求相关帮助、办理业务手续的时候,与之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商务局机关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首问责任人。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下列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负责解决。要求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审查资料,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询问有关事宜的,应当耐心、细致、全面地进行解答;寻求相关帮助的,应当仔细聆听服务对象的陈述,认真做好记录,并提出解决方案或给予答复。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来人引领到相关责任人处,相关责任人不在的,应当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或来电的,应当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并将来电或来信转至相关责任人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与服务对象联系并进行处理。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其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且相关岗位责任人因外出开会等暂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进行联系并进行处理。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属于商务局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相应的单位。
5、不属于商务局职责范围内、属于商务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相应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等。
6、不属于商务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贵任人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服务对象到对口的部门。
7、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仍然负有监督落实的责任。首问责任人应当对事情的处理进行全过程跟踪,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五、对首问责任人的几点要求
1、服务态度要好。作为服务对象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的服务态度代表了商务局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机关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有一颗服务的心,对待服务对象要热情得体、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不敷衍,不搪塞,不推诿。
2、回答问题要精。要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对服务对象提出来的问题,回答要全面细致,不使用“好象”、“可能”等模糊字眼,力争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
六、首问责任的追究
1、首问责任人态度恶劣,办事推诿,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首问责任人年度先进的评选资格,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和考核奖。
2、首问责任人未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相应的年度考核分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不屡行首问责任的,进行诫勉谈话。
淅川县商务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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