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卫健委政务公开信息(医政股)
淅川县卫健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 序 | 一级 | 二级 | 公开内容(要素)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备注 | 
| 0103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公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并对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医政股 | 周明 | 
 
 | 
| 0104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公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并对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医政股 
 | 周明 | 
 
 | 
| 
 | 
 | 
 | 
 | 
 
 | 
 | 
 
 | ||||
| 0105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公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并对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医政股 
 
 | 
 周明 
 
 | 
 
 
 
 | 
| 0106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公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并对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医政股 
 | 周明 
 | 
 
 | 
| 0601 | 06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师的表彰奖励 | 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 
 | 
 | 医师节评选全县做出贡献的医师表彰,并公示。 | 
 | 医政股 
 | 周明 | 
 | 
| 0602 | 06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的表彰奖励 | 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 医师节评选全县做出贡献的护士表彰,并公示。 | 
 | 医政股 
 | 周明 | 
 | 
| 0701 | 07 行政裁决类事项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权限内)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标准、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依据法规裁定结果公示 | 依据法规裁定结果公示 | 依据法规裁定结果公示 | 依据法规裁定结果公示 | 医政股 | 
 周明 | 
 | 
| 0802 | 08 行政备案类事项 | 义诊活动备案(权限内)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 义诊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机构等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医政股 
 | 周明 
 | 
 
 | 
| 0803 | 08 行政备案类事项 | 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多机构备案(权限内) | 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公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并对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对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审批机构组织人员执业情况检查。 | 医政股 | 周明 | 
 
 | 
| 0920 | 09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收费标准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对开张业务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公开。 | 
 | 对开张业务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公开 | 
 医政股 | 
 周明 | 
 
 | 
| 0921 | 09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自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医政股 | 周明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