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卫字〔2021〕135号
关于印发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淅川县卫健委制定了《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全县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超范围诊疗、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诊疗环境脏、乱、差现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三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达标,强化民营医疗机构自律,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范围是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一级民营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卫生院建设情况是否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发热哨点建设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院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院感消毒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是否到位,医德医风建设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情况,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管理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是否开展健康宣传活动,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医院厕所管理是否达标,城乡对口帮扶开展情况。(见附件2)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卫生室建筑面积、四室分开是否达标,产权是否明晰归集体所有,常态化疫情防控《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等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和执业人员资质情况,医疗文书规范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药品配备是否达标,各项制度是否公示,村卫生室健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见附件3)。
(三)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医院执业地址、名称等项目与登记是否一致,是否有擅自挂靠行为,核心医疗制度管理情况,医院依法执业情况,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行为,医疗文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审批内容或不经审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书刊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院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等。
四、整治时间
自2021年12月上旬至2022年3月上旬结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县卫健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顿阶段(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县卫健委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台账,严格自查自纠,逐个验收销号。每周五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见附件4),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分工履责,集中开展专项排查,定期通报总结。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15日)。县卫健委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的问题清单进行重点检查,对未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逐一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0日)。针对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报送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充分认识整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对于健康淅川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筑牢新冠肺炎疫情基层防控防线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医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医疗核心制度落实、院感制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基层卫生部门负责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的换发,村卫生室技术人员的培训等;监督部门负责对医院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疾控部门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等;乡村振兴办负责基层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宣传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及跟踪报道工作。
(三)加强综合监管。县卫健委分工明确,依法履职,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卫生条件、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对执业条件不达标、存在问题不整改的,该整顿的整顿,该停业的停业,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
(四)健全长效机制。县卫健委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不断健全联合协作、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期间将组织明查暗访,认真总结上报信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附件:1.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整治自查表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项整治自查表
4.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
附件1
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 钊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建洪 县卫健委副书记、副主任
李廷伟 县卫健委副主任
苏玉琼 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如冰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严 冰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彭志冲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 波 县卫健委综合监督股股长
周 明 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股长
姜玉宗 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股长、乡村振兴办主任
贾海波 县卫健委疾控股股长
武华成 县卫健委中医股股长
孙高峰 县卫健委宣传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督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严冰,副主任:彭志冲、王波、周明、姜玉宗、贾海波、武华成。
附件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整治自查表
| 序号 | 整治项目 | 内容标准 | 是否达标 | 问题描述 | |
| 是 | 否 | ||||
| 1 | 标准化卫生 院建设情况 | 医院面积、职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编制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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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发热哨点 建设情况 | 设置合理,不少于40平方;布局规范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到位,具有一定临床经验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医务人员开展诊治;处置规范、医疗废弃物规范化管理等,符合河南省发热诊室设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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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 | 预检分诊设置规范,登记规范,入院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首诊负责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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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情况 |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校验;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和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出租、承包科室;不得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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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医院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相关医疗管理制度,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患者安全管理、护理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放射防护管理、药事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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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院感消毒 管理情况 | 院感制度健全完善;院感管理纳入工作规划和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配备院感管理专(兼)职人员;针对各级各类人员制定院感培训;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有满足消毒要求的消毒设备、设施与消毒剂;清洗消毒及灭菌应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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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医疗废物 管理情况 |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工作;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符合要求;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和雨水冲刷等;定期对暂存处进行消毒;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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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 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机制;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开展诊疗活动,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设置投诉电话或者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医风考评结果应与医务人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等相结合,有考核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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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 | 建立有关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或者工作制度;建立村卫生室例会制度并落实到位;每年对村卫生室考核不少于2次;定期对村卫生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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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管理情况 |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服务6年;是否按照协议履约,各项政策待遇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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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开展情况 | 落实普通人口30%,重点人群60%,脱贫人口100%的签约目标。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等“三类户”的重大疾病患者、经医保部门鉴定为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列入应签尽签范围的,在一个月内做好上门签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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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 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期开展健康知识教育讲座;有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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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环境卫生情况 | 医院门外无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院内清洁干净,路面硬化平坦,无垃圾堆放;有病媒生物防灭设施,定期开展药物消杀;有四类垃圾分类设施;医务人员着工作服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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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医院厕所管理情况 | 医院厕所应设置醒目标识;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厕所门窗、地面、屋顶、便器、洗手池等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污垢、积便、蚊蝇、痰迹、血迹、呕吐物,无名显异味、乱贴乱画,确保厕所内外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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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城乡对口帮扶 开展情况 | 县级医院有2名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师对口帮扶卫生院且实行等额对调;帮扶卫生院建设1-2个特色专科;每周门诊时间达到3个半天查房不少于2次;开展讲课、带教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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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控烟工作落实到位 | 落实医院内部控烟有关规定,室外设吸烟区,有控烟劝导员,创无烟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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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民营医疗机构自查项目不含1、2、9、10、11、15项,其余参照执行。
附件3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项整治自查表
| 序号 | 整治项目 | 内容标准 | 是否达标 | 问题描述 | |
| 是 | 否 | ||||
| 1 | 卫生室建筑 面积 | 卫生室省定标准最少不低于80平方米,国家标准最少60平方米。个体诊所:不少于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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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国定标准四室分开、省定标准六室分开,设置规范 | 国定标准: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四室分开;省定标准: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免疫规划室六室分开,且符合各自功能,不能存放与卫生室功能无关的物品。 个体诊所:诊室、治疗室、处置室三室分开,各室独立,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明显的标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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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村卫生室性质 | 省定标准是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无偿由村医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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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 疫情防控《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落实情况;不能擅自接诊发热病人,不能私自销售退热类药物;预检分诊登记信息应当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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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医疗机构执业资格 |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校验; 外部悬挂标牌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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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执业人员资质 | 村卫生室卫生执业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者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 个体诊所执业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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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医疗文书规范情况 |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处方标头应与核准名称一致,医师签字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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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执业活动情况 | 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和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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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毁形处理;医疗废物不能与生活垃圾混放;有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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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 | 药品管理情况 | 基药配备应达到70%,不能有过期药品(中草药、膏药、针剂等),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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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各项制度公示情况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村卫生内应当公示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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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村卫生室健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 档案资料规范;村医熟悉政策;清楚本村脱贫人口、三类户基本情况;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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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环境卫生情况 | 医务人员要求着工作服上岗,个人卫生干净整洁;诊室外无垃圾、纸屑、粪便、积水;诊室内明亮清洁,物品、药品摆放整洁有序;生活区与医疗区要分开;室内空气保持畅通;医疗废物与垃圾应及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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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控烟工作 | 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有关规定,可设室外吸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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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公厕达标情况 | 村卫生室有上下水设施,公厕要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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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个体诊所自查项目不含3、12项,其余参照执行。
附件4
淅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
| 机构类别 | 辖区内机构总数(个) | 目前排查机构数(个) | 存在问题机构数(个) | 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份) | 落实整改到位数(个) | 未落实整改到位数(个) | 处罚情况 | |||||
| 立案数 | 罚款 金额 | 警告(件) | 暂停执业(家) | 吊销许可证(家) | 吊销执业证书(家) | |||||||
| 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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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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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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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社区卫生 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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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个体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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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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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级以下民 营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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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行医 (黑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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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说明:存在问题的机构名称、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具体情况,请用台账形式一起上报。
上报邮箱:xcxwsjdsbgs@126.com
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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