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服务移民驻村医疗卫生服务队组成人员及职责
全县服务移民驻村医疗卫生服务队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
每支服务队由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和不少于八名医务人员(含防疫和卫生监督人员)组成。卫生局分包乡镇领导任队长,卫生院(副)院长和县直分包医疗单位(副)院长任副队长。每队明确一名主检医师。
二、职责:
(一)服务队在移民出行前两天驻村,驻村后,队长要及时主动与驻村移民指挥部对接,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二)服务队驻村后,要对此前筛查出来的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再作一次详细体检,初步确定需乘坐救护车的人员和不宜出行人员。
(三)结合迁入地来接人员,逐户做好病人及病情交接。
(四)医疗服务点要规范设置,诊断桌椅、诊疗箱、药品箱等摆放整齐。为避免天气原因导致无序摆放,各服务队要积极协调,搭建帐篷。医疗点药品配备必须保证基本品种和数量。
(五)医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医护和防疫人员穿着白大褂,卫生监督人员穿着制服。
(六)医疗点医务人员要热情接诊病人。病情轻的在医疗点现场处置,重症病人由救护车送往就近县乡医疗单位。
(七)对急危重病人,由主检医师作出明确诊断,确定能否出行。
(八)防疫人员,要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对传染病人采取必要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做好饮用水的监测和消毒以及环境消杀等工作。
(九)卫生监督人员,要做好餐饮单位和临时集中就餐点的饮食安全监督检查以及监测移民携带的方便食品等工作。
(十)主动向迁入地来接人员交付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和新农合等资料。
淅川县卫生局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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