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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0 08:35:12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被处罚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

案件名称:石某某与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患纠纷案

处罚事由2023年4月患者石某某因“发作性眩晕”在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发生医患纠纷。经河南省医学会鉴定,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并对症处理,与患者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五十五条

处罚决定书文号:淅卫医罚【2025001号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期2025年2月19日

处罚机关: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被处罚人:黄洪洋

案件名称:石某某与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患纠纷案

处罚事由2023年4月患者石某某因“发作性眩晕”在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发生医患纠纷。经河南省医学会鉴定,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并对症处理,与患者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承担次要责任,黄洪洋作为石某某的主治医生,没有及时明确诊断,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方案,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五十五条

处罚决定书文号:淅卫医罚【2025002号

处罚结果:暂停执业6个月(2025年2月20日至8月19日)

处罚决定期2025年2月19日

处罚机关: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终审:王亮亮(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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