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淅国土资告字〔2013〕02号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编号 宗地名称 
位置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产业类型/指标要求 
13-13 厚坡镇裴岗村(富顺食品厂) 28042.22 
(合42.06亩) 工业 50 295 90 农副食品加工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不低于1.0 
建筑密度不低于35% 
绿地率不高于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3-14 上集镇丹阳社区、梁洼村(龙耀集团) 25258.45 
(合37.89亩) 工业 50 455 14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3-15 金河镇金汇社区(天达加油站) 1485.66 
(合2.23亩) 商服 40 140 40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0% 
13-16 金河镇金河社区(金老路加油站) 6046.72 
(合9.07亩) 商服 40 532 160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13-17 上集镇罗池贯社区(金河信用社) 2100.52 
(合3.15亩) 商住 50 249 80 容积率≤3.8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20% 
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比例≥10% 
13-18 楚都路与富强路交叉口 29203.88 
(合43.81亩) 商住 50 3885 1200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17日,到淅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17时。申请人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淅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8时至2013年7月19日17时。(包括节假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淅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工商银行后院) 
联系电话:0377—69222111 
联 系 人:王先生  党先生 
收款单位全称:淅川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户行:淅川县工商银行 
账号:1714******40 
[注]银行交款凭证填写时,需注明此款系淅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竞买保证金。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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