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认领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5 09:50: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事项名称1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侵占或者破坏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构)筑物和防汛工程、水文监测、河岸地质监测、通信等设施 终审:刘明(司法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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