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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淅川县出境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16: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淅川县出境河流水污染,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水环境安全,特修订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南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淅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淅川县人民政府牵头草拟了《淅川县出境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相关单位、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起草及制定过程

《淅川县出境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于2024年9月起草,11月向相关县直单位及专家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形成最终稿,同时通过了县司法局对该预案的合法性审查。

四、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是针对淅川县出境河流突发水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与《淅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适用的地域范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有机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

1.总则

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应对出境河流(刁河)水污染事件,保障水环境安全。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及技术标准,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控制”原则,适用于刁河突发污染及断面超标事件的预警与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包含应急处置组、监测组、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分工明确:生态环境局牵头污染处置与监测,应急管理局协调资源,水利局调控水量,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协同应对。

3.监测与预警

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及监测预警机制,预警级别分Ⅲ级(局部污染风险)、Ⅱ级(已造成水体污染)、Ⅰ级(污染扩散至下游)。预警发布程序依级别由县指挥部、县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内容包括污染范围、防护措施等,并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或解除。

4.应急响应与处置

响应分级匹配预警级别:Ⅲ级响应重点监控污染源及污水管控;Ⅰ、Ⅱ级响应强化限排停产、生态调水等。现场处置遵循“断源截污”原则,采取拦截、分流、工程处理等措施,应急监测实时跟踪污染物扩散,数据即时上报以支撑决策。

5.应急终止与后续工作

终止条件包括水质达标、污染源受控等,经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响应。后续开展污染清理、损害评估及责任追究,并总结应急处置经验,修订完善预案。

6.保障措施

确保资金、物资、通讯技术及人力资源到位,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维护,建立专家库及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处置效率。

7.附则

明确预案术语定义,规定每三年评估修订机制,重大变更需备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淅川县辖区内出境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解读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应急中心

联系方式:0377-69212103

 

2025年1月14日


终审:王霞(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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