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切实做好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县政府应对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对饮用水水源地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确保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原有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本次修订工作。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南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淅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淅川县人民政府牵头草拟了《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相关单位、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起草及制定过程
《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淅川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起草,11月向相关县直单位及专家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形成最终稿,同时通过了县司法局对该预案的合法性审查。
四、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是针对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与《淅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适用的地域范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有机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
《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分7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应急预案事件分类分级,将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对应急预案体系、预案衔接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案建立了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工作组构成的三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并对应急指挥结构的领导组成、成员单位以及各单位工作职责做出规定。
第三部分 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收集途径,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进行预警分级,明确了预警启动条件、预警发布及解除条件,细化不同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主体及处置行动,信息报告与通报内容,明确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具体内容,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应急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部分 后期工作。提出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淅川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善后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评估事件影响,认定事件责任,及时总结并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保障。提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与资金、应急联动机制、应急技术、应急通信、交通与运输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满足应急需求。
第六部分 应急演练。明确了应急演练的组织、演练内容、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参加人员,以及演练结果评价等内容。
第七部分 附则。对预案管理、预案修订期限、预案实施时间等作出了说明。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淅川县境内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内及周边一定范围(从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及分水岭内的陆域),其内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的污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质造成污染,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解读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应急中心
联系方式:0377-69212103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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